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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复制电话卡“窃听”?还是有人上当
2016年01月28日 来源: 台州日报 李迎迎

  “我们可以为你办一个和别人一样的手机号码,别人说什么、发什么,你同时可以知道……”这类短信想必大家经常收到,但还是有许多人上当受骗。

  近日,椒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短信诈骗案,康某等人谎称可以复制电话卡,窃取他人通话记录和信息,实质上他们并不能制作该卡,只是一个空手套白狼的骗局。该案件团伙作案,分工明确,骗局一环套一环。

  2013年10月起,康某先后纠集了彭某、阳某、谢某等十余人,预谋此骗局。彭某通过非法入侵的网络平台发送诈骗短信。曹某,胡某等人负责接听客户电话,并向其虚构复制卡的功能和价格,登记需要复制卡的客户信息,形成订单,然后转交给送单组的谢某和彭某。送单组根据订单上的联系方式联系客户,谎称复制卡已经完成,并通知接单组进行通话测试。接着,接单组利用“中港通讯”的改号软件,以网络电话的形式拨打给客户。当客户见自己的移动电话中来电显示自己要求复制的电话号码,便信以为真,谢某等人便立即要求客户汇1200元到指定账户。

  汇款到账后,送单组再次联系客户,虚构了一款诺基亚8800型号手机,谎称该复制卡必须与该手机绑定才可使用,要求客户购买这款价值8800元的手机。当客户再次将钱汇入到账户后,送货组人员又谎称要当面交易,为保交易安全,要求对方先缴纳风险保证金两万元,并许诺交易完成后全额退还。

  当钱汇入指定账户后,取钱组的卢某、康某去银行取钱,后按约定分赃。就这样,那些一心想着能拿复制卡的客户,最后等来的只是钱财两空的结局。通过这种手段,该团伙先后在长沙、广州、武汉等地,群发短信进行诈骗。

  经审理,椒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他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八万元不等。

原标题: 可复制电话卡“窃听”?还是有人上当

标签: 复制 电话 客户 人民 手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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