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是个木匠,平时喜欢喝点酒。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因为醉酒驾驶被交警当场查处,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椒江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对此,郑某很郁闷,因为在酒精测试当天,他并没有喝酒。
借车上路被查
1月18日上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在枫南路与东环大道交叉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为。9点30分,一名驾驶人自北往南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交警当即要求该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驾驶人姓郑,家住椒江下陈街道倪李张村。郑某说,自己是搞家庭装潢的,这辆摩托车是向房东借来的,而驾驶证没有带。
在对话过程中,交警发现郑某的嘴里散发出一股酒味,怀疑其涉嫌酒驾,便问“是否喝过酒”?
“人家活都忙不过来了,谁会一大早去喝酒?”郑某不以为然地说,“我只不过在昨晚10点左右,和几个朋友在金海商城吃饭时上喝了白酒和劲酒,到现在过去好长时间了,能有什么事。”
不过,交警还是将其带回大队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郑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1.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且郑某的驾驶证信息显示为注销状态。
“隔夜酒”的威力
民警又将郑某带到医院抽血,检查血液酒精浓度。面对呼气检测结果,郑某当场目瞪口呆——血液化验为醉驾。后经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郑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从前一晚10点喝了酒,到第二天上午9点半被查,中间相隔近十个小时,这“隔夜酒”的威力让郑某后悔不已。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在日常生活中,交警也查到过不少“隔夜酒”司机。头晚喝多了,一觉醒来就开车,结果一测酒精超标。有的司机中午喝了一些,休息了一下午,下班回家时以为没事,一查也是酒驾。
台州市中心医院急诊内科副主任医师黄桔秀表示,酒精的代谢不仅与所饮用酒的种类、量、酒精度有关,还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
随着春节临近,应酬也会增多,饮酒有时在所难免。因此,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条驾驶红线绝对不能触碰,而且不能有侥幸心理,饮酒后应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原标题: “隔夜酒”也厉害 十小时后还是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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