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偷了老爸钱管制一年
2016年01月26日
来源:
台州日报
平时不想回家,没钱花了竟然想出用支付宝转钱的办法,从老爸的账户里偷偷转出了7万余元,用于支付个人消费。1月25日,天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盗窃罪,判处其管制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检察机关指控,王某系“90后”,去年11月初,小王乘老爸不在家之际,利用老爸手机注册了一个支付宝并开通了快捷支付,后利用该支付宝转走了老爸的5万元钱。
再过了几天,小王又用支付宝转走了老爸的2万余元,后转回1万元。
庭审中,小王表示,最近几年他都没有在家中住,只是偶尔回一下家,和老爸没有共同语言。从去年开始,他向家里要钱,家里也不给了,开始过上了入不敷出的日子。到了去年11月份,他还欠上了1万余元的外账。
他在回家里的第一天晚上,就用老爸手机号注册了支付宝账号,然后关联了银行卡。第二天晚上,他就转走了5万元钱。过了几天,因为钱花得差不多了,他又用同样的办法转走了老爸的钱。
老爸发现钱没有了就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在网吧将小王抓获。
原标题: 儿子偷了老爸钱管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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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 支付 支付宝 小王 走了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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