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切实维护孤儿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市府办日前下发《加快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为受困儿童提供救助。此项政策预计能使我市近6万人受益。
据了解,今后我市对受困儿童救助将采取多种方式,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确定(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的60%确定(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儿童的护理补贴,按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执行。对重残(一、二级残疾)和患重病(包括白血病、自闭症、先天性心脏病、恶性肿瘤、脑瘫等重大疾病)的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参照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或给予享受全额低保。
“低保家庭的儿童基本生活也更有保障。”日前,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李小兵在解读《意见》时说。
眼下,我市低保家庭儿童在享受低保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20%建立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制度,且不低于200元/月。对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1周岁以内儿童,再按照每月30元的标准给付新生儿营养补贴。
因经济能力有限,受困儿童往往看不起病、上不起学。此次《意见》提出,我市将建立健全孤儿和困境儿童医疗保险制度。对符合规定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诊疗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享受国家惠民医疗政策和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政策。适龄孤儿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免收保育费;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免收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在高中段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住宿费和代管费。适龄孤儿在民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实行适当补助。成年孤儿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的,纳入当地贫困大学生助学政策范围。
在就业和住房方面,《意见》明确要大力扶持受困儿童就业创业,优先解决其住房问题。孤儿成年后就业困难的,优先安排到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有劳动能力且处于失业状态的,列入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就业扶持范围,并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等各项补贴。孤儿成年后的住房纳入城乡困难群众住房保障体系。城镇福利机构的孤儿成年后或城镇散居的无房孤儿成年后,符合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的,可按相关要求申请。
原标题: 我市出台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政策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