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车对盲道影响很大。”椒江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郑高青说,椒江主要街道均铺设了盲道,但是管理没有跟上,盲道经常被车辆占用,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加强。
郑高青说,现在盲道使用率很低,但这是城市必需的功能区块,不能因为使用率低就去占用。“现在盲人都不敢自己出行,除了盲道规划设计等方面原因,盲道经常被占用也让盲人却步。”
郑高青比喻说,普通人半夜起来上厕所,不开灯的情况下走路也不方便,那就可以想象盲人出行是多么不易。
“现在椒江老城区人行道上划出的停车位也不太合理。”郑高青认为,有一些停车位紧挨着盲道,车子体积大的,半辆车都会停到盲道上,另外机动车驶上人行道停靠,也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毕竟人行道都是行人通行。希望有关部门规划停车位更加合理,有了停车位就要加强管理,对于乱停车现象,更要及时处罚。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违反以上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可认定为违法停车行为。停放车辆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拒绝驶离的,一般处以150元罚款。
原标题: 规划停车位还须更合理,管理也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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