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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双保险,10万流动人员租房无忧
2015年12月09日 来源: 台州晚报 罗文彬

  昨天上午,台州经济开发区出租房屋家庭财产保险完成招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再次中标。去年12月18日,台州经济开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与人保台州分公司签订了首份由政府出资投保的出租房屋盗抢险合同。凡在开发区范围内的出租房屋,办理了租住人员登记的房东和租户都享有保险资格。如果不幸出现盗抢损失,将给予一定金额的赔付。

  在出租房屋家庭财产保险推出的第一年里,保险公司共理赔310起,理赔金额达51万元。“大多数流动人口来开发区打工,属于弱势群体,如果发生室内盗窃,对他们来说是不小的打击,政府购买出租房屋家庭财产保险能挽回租户的经济损失。”开发区流管办副主任卢斌说。

  据了解,目前开发区登记的出租房有2万多户,流动人口达到了十余万人。“流动人口成分相对复杂,管理存在不少难度,推出出租房屋家庭财产保险还可以帮助我们做好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卢斌说,获得保险资格很简单,只要房东及时申报登记租户信息资料,租户办理的暂住证与登记资料上相符就可以了。打工者经济收入不高,一般会骑电瓶车代步,当电瓶车失窃后,有的人会产生一种心理,觉得被偷了不甘心,要去偷一辆回来。有了出租房屋家庭财产保险,在经过事实认定后,租户可以拿到保险公司一两千不等的赔付金,完全可以再买一辆,也有利于社会稳定。

  “我们今年在出租房室内盗抢险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企业雇主责任险,在开发区企业上班的打工者发生生产工作事故时能给予赔付,既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也给打工者更多的保障。”卢斌说。流动人口肯定要租房居住,要去企业上班,出租房屋盗抢险的登记工作可以确定这个人住在哪里,企业雇主责任险的登记工作可以确定这个人在哪上班,方便了流管办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

原标题: 有了双保险,10万流动人员租房无忧

标签: 保险 动人 流动 租房 出租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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