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11月份台州市消费满意度综合指数为84,与10月份的指数82基本持平,市场消费环境等级为“良”。
在六大类中,汽车指数为85,等级为良;手机指数为75,等级为一般;家电指数为87,等级为良;服装指数为83,等级为良;食品指数为85,等级为良;餐饮服务指数为86,等级为良。
我市发布11月份消费满意度指数
11月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听来电1741件,其中投诉437件,举报259件。汽车51件,占11.67%。服装51件,占11.67%。食品44件,占10.06%。手机39件,占8.92%。家电23件,占5.26%。餐饮服务12件,占2.74%。
在所有投诉中,家用汽车的质量问题和定金纠纷占投诉数量首位,共51件。有市民反映刚买的新车提车当晚就发现车子有好几个问题,前大灯起雾,后右轮刹车盘有磨损痕迹、内饰有破损,后经12315工作人员协调,店家在修理的基础上,补偿2次保养给消费者。
服装鞋帽投诉主要集中在网购,共51件,是“双11”购物节的后续反映。狄女士网购了一双鞋子,鞋子穿了半天就脱胶,联系店家要求退货,店家以鞋子穿过后为由拒绝,经淘宝上与客服沟通协商,店家同意退货,让消费者将鞋子寄回去,但鞋子退回后店家一直拒绝退款,狄女士只好求助举报投诉中心。
手机质量和售后是投诉的另一热点,共39件。有市民反映去年11月14日购买的价值1980元的手机,至今出现了三次同个屏幕质量问题,已经维修了两次,第三次出现时要求店家更换新机,店家以后盖磨损严重为由不给更换,但店里承认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后盖磨损没有直接关系。
新《广告法》和新《食品安全法》正在保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一位市民在市区某场馆消费时发现广告上写着“中国最高,浙江省最大”,认为是存在夸大虚假、欺骗消费者行为,要求一赔三。经调解,经营者退回了门票并给予两倍的赔偿。
还有一位市民在路桥某餐厅用餐,发现餐厅提供的烤翅有虫子,要求按相关规定赔偿,经举报投诉中心调解,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消费者获得十倍赔偿。
“台州市消费满意度指数的发布,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同时,也在督促着相关行业的经营者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对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着促进作用。”台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郑建军说。
原标题: 双11后,网淘来的服装鞋帽投诉蛮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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