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把移动公司告到法院,与他在火币网购买的价值39万余元的比特币被盗有关。
2013年11月22日14时29分左右,吴先生刷新自己的账户界面时,被系统退出。他试图重新登录,但提示密码错误。正当他不解时,又发现一个问题——手机没信号了,邮箱和QQ也都无法登录。所有的账户都跟手机捆绑,吴先生急了,赶紧拨打10086查询,才知自己的号码当天下午在温岭移动分公司大溪营业部,被办理了挂失及补办新卡业务。
同年11月25日,居住在杭州的吴先生向余杭良渚派出所报警,称其比特币被盗,损失价值392440元。次日警方以诈骗案立案。
今年5月,吴先生起诉移动公司,称其未尽审查义务,允许他人使用他的手机号码,侵犯了他的财产权,请求判令大溪经营部赔偿经济损失39万余元,浙江移动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温岭法院分别于7月、9月二次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双方就“移动营业厅的补卡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吴先生是否有损失?如果有,损失为多少?补卡行为与损失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等焦点问题,争论激烈。
经审理,法院认为,吴先生主张移动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自己的比特币账户被盗及其具体的经济损失。大溪营业部在补卡过程中,对补卡人的身份没有尽到应有的审核义务,在补卡时也没有将当时补卡人使用的身份证进行复印留档或者用高拍仪拍摄电子存档,存在一定的过错。但若因第三人利用其补卡行为,对吴先生的比特币账户实施故意犯罪,要求移动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不符合公平的原则。
11月17日,温岭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吴先生的诉讼请求。
原标题: 手机卡被他人冒补,三十多万元比特币眨眼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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