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房地产管理处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继续推进以旧住宅区和城中村为重点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截至10月份,实施棚户区改造7437套,其中,开工建设安置住房项目25个7110套,货币化安置项目4个327套,超额完成省定棚改目标任务。
为实现棚户区改造目标,我市不断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全市安排旧住宅区、城中村改造所需用地41.13公顷,并积极向省级建设部门推荐贷款项目,大力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的棚改专项贷款资金。在黄岩区,借力“三改一拆”行动,曾经是棚户集聚地的江北片区换了新颜。为进一步推动锦绣江北建设,我市推荐隶属该区块的大桥村、五里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向上申请贷款。温岭市也新增两个项目187套安置住房,与原计划的813套一起,向国开行申请贷款。
同时,我市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引导被征收家庭选择货币化安置。去年年底,路桥区出台《台州市路桥区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对选择市场化安置的被征收人,由征收人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30%给予奖励。“政策出台的目的,就是鼓励被征收人去市场上买房,消化商品房库存。”该区住建局房管处工作人员表示,截至9月,已实施货币化安置286户。
据悉,在棚户区改造建设模式上,除了政府投资、商品房配件等传统方式外,我市创新了集体土地自筹、划拨土地自筹等建设模式。在温岭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所使用的集体土地作依法征集,再以行政划拨的方式供地,按照人均60平方米或每间180平方米的标准,对村民实施安置。其后,多余的房屋则可用于出租、投放二级市场,进一步增加农民房屋的财产性收益。这种创新的棚户改造建设模式,极大调动了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原标题: 我市超额完成省定棚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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