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还能拿回,我真没想到。”前不久,当临海法院的执行法官通知周红(化名)来领执行款时,她觉得不可思议。案子已经过去11年,她从未婚到已婚,居住地、电话号码变了好几次。但法院未让此案成为“死案”,最终为她从“老赖”手中拿回欠款。
面对“执行难”这一顽症,近年来,临海法院直面陈年积案、老案,通过一系列重拳打击,使“老赖”们无路可走,无处遁形。
统计数据显示:五年来,该院通过对10797名被执行人采集失信信息并向社会公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等方式,执结案件505件,执结金额达1.24亿元;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62件70人,判决33人,执结金额4560万元。
失信黑名单,信用惩戒显威力
开头提到的周红,与她发生债务纠葛的是其前男友江明(化名)。
2003年6月,江明以生意周转为由,先后向她借了三万元。两个月后他们分开了,江明干脆不还钱。当年10月,法院判决江明返还欠款,但他负债过多,始终不予归还,最后人也消失了。之后,周红曾申请强制执行,皆因江明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陷入困境。
“去年,我们将失信被执行人分批录入失信黑名单,江明是其中一个。”该院执行综合科科长周才顺说,凡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老赖”,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银行贷款、招标投标、政府扶持、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今年6月,江明申请贷款时,发现自己上了黑名单。无奈之下,他到法院缴清了执行款。
通过失信黑名单,类似江明这样欠债多年、最后主动履行的“老赖”为数不少。有的因积案太久,申请人一时半会找不到。周才顺说,像周红的电话、地址都已更改,法院通过公安系统才查到她的信息。
限高令出新规,“老赖”寸步难行
“法官,我来还钱。”10月26日,临海人张某找到经办法官。
2009年11月,临海法院一审对张某与朋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判决,要求其归还欠款8.8万元,但张某始终未履行。后来,张某因刑事犯罪获刑四年,出狱后,他本打算去新疆做生意,由于法院对其动用了限高令,他没办法乘坐飞机、高铁,只好主动交清执行款。
像张某这样,因为限高令的出台而主动还款的例子越来越多。今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正式出台,新规的一个突出变化就是明确将限制高消费拓宽至一般消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将限制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
网上布控,重拳出击擒“老赖”
令胡某夫妇没想到,他们居然在大年三十夜被逮个正着。
四年前,他们以工程缺少资金为由,向邻居蔡某借了10万元救急,但一直周转不灵,后来干脆一走了之。蔡某将胡某夫妇告上法院时,他们躲在外地,缺席了庭审。
为了躲债,他们很“低调”。2015年2月18日,年三十,他们忍不住回家。为了不被发现,特意住在附近的小宾馆,可几个小时后,民警就将他们带到派出所。
抓住胡某夫妇,靠的正是网上布控功能。据了解,2014年6月9日起,浙江省开通公安协助网上布控功能。临海法院依照规定,对已决定拘留且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提交网上布控,由公安协助查获被执行人。
接到派出所的电话,是晚上八点,临海法院执行干警洪仁撑正在家观看春节联欢晚会。经过几个小时的攻关战,两名“老赖”答应取三万元先还,并和蔡某签下余款分期支付的协议。待法官结束工作回到家中,已是大年初一凌晨一点。
通过网上布控,从去年至今,临海法院共抓获145名“老赖”,并顺利结案。
拒执入刑,失信行为付代价
“老赖”何某身价不菲,名下有一家水产公司,还有三辆名车,但他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七万元欠款一拖再拖。最终,他对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代价。近日,临海法院一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破解“执行难”,提升司法执行力,就必须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
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早在2007年,临海法院就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作出一审判决。迄今为止,共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33名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在刑事打击的数量上,不仅居于台州第一,在浙江省也位于前列,这充分反映了临海法院破解“执行难”、打击失信行为的巨大决心。
“刑事打击对于‘老赖’而言,具有巨大的威慑作用,‘老赖’不能赖、不敢赖,方能真正体现法律的威严和效率。”临海法院执行局局长朱开苗说。
原标题: 四大重拳让“老赖”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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