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起草工作,目前已进入冲刺阶段,本月底立法草案初稿将报送市政府。
今年3月15日,《立法法》修改,地方立法权扩至所有设区的市。7月30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正式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3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确定把《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台州第一部立法的地方性法规。
市容和环境卫生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紧密,能直接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精神风貌,也是政府部门管理执法的难点。据了解,此前国家和省里虽然有相关立法规定,但更多的是从面上进行规范,我市亟需制定一部具有台州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多城同创”、“一都三城”建设提供更明确的、更具操作性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据了解,本月底立法草案初稿报送市政府后,明年2月底市政府将把草案初稿报送市人大,3月市人大法工委对草案初稿进行审议,4月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6月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后再报送省人大。
广大市民若有关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反馈:一是登录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tzzfj.gov.cn/index.php),详情见浮动窗口;二是直接拨打城管执法热线96310;三是在“台州城管执法”微信公众号留言。
原标题: 台州“首法”着眼市容和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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