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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多给了1万元,要不要还钱?
2015年11月04日 来源: 台州晚报 通讯员 郑艳 记者 包斌斌

  官司打到法院,他不仅要归还,还要承担2000多元视频鉴定费

  郑先生是温岭一小老板,中年人。今年上半年,他拿着一张4万元的支票,到新河一银行柜台取了钱。

  当天傍晚,银行工作人员给他打来电话。对方称,因工作失误,当时给了郑先生5万元,希望他归还多余的1万元。但郑先生说,他拿到的就是4万元。

  之后,银行方面又催了郑先生几次,但他仍一口咬定就是4万元。

  银行最后以不当得利,将郑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归还这1万元。

  银行调取了取款时的视频监控。但视频不是很清晰,只有郑先生模糊的取钱画面,肉眼无法看到具体的取钱细节。因此,银行委托了相关机构对视频作出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郑先生未取款之前,银行柜台有9捆百元大钞,取款后变成4捆;放大郑先生拿钱瞬间照片,虽第二捆的白条看不见,但根据这叠钞票的宽度和厚度,可推算是5捆。

  庭审时,郑先生仍坚持没有多拿钱,并对视频鉴定结果提出异议。最后,法院支持了银行的诉讼请求,郑先生败诉。

  法官说,此案中,郑先生不仅要偿还这1万元及自起诉日起的银行利息,还要承担诉讼费和视频鉴定费用。其中,视频鉴定费用为2000多元。

  浙江红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圣勇说,取钱时,银行多给钱了,要及时归还,否则就是不当得利,可能要承担败诉后果,因为银行取款时都有视频监控。

  同时,朱圣勇也提醒取款者,取钱时,一定要当面数清。如果事后发现银行少给了,从法律角度上来讲,可以向银行要回,银行不肯的话可以诉至法院。取款者取钱时,和银行形成了合同,银行少给钱就是违约。但是,取款者在取款证据掌握上处于劣势,因为监控是银行设的,银行如以监控损坏为由拒绝提供监控,取款者就很难证明了。

原标题: 银行多给了1万元,要不要还钱?

标签: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冯徐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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