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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生命通道”为何常被占用?
2015年10月27日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严 鹰 通讯员许潇龙

  国庆期间,G15沈海高速公路燕居岭隧道附近发生车祸,因硬路肩被私家车占用,导致救援车无法及时赶到,伤者不能及时得到救治。

  这样的案子,并非个例。当前,高速公路社会车辆占用应急车道现象越来越受关注。

  所谓车辆在高速公路违反规定占用应急车道,是指除遇有障碍、车辆发生故障或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等必须等车的情况外,不得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或者行驶的行为。

  记者调查发现,违反规定占用应急车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二是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停车。

  司机想法——

  应急车道不行车是资源浪费

  “占用硬路肩,这种违章平时偶尔会有的,但从来没有收到罚单。”王师傅在椒江交警大队处理违章,之前的短信显示,国庆期间,王师傅在高速上占用应急车道被拍。

  近日,记者在椒江区交警大队采访了一些前来处理违章的司机师傅。采访过程中,记者注意到,在日常中,司机可能会因为一些紧急事情,需要快速行车,从而选择通行高速公路。

  但是,在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车辆多而不能快速行驶,多数司机认为,行车道、应急车道都是通行的、服务社会群众的。

  一些司机师傅甚至“喊冤”:“不用白不用”。他们觉得,无车行驶的应急车道是一种资源浪费。“这不至于算违法。”一位吴师傅说。

  除了驾驶人员使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主观心理,一位高速交警告诉记者,还有就是在高速公路上飙车,有些人为了追求刺激或者别的一些原因,独自或几人在高速公路飙车,使用应急车道超车。

  还有一些应急车道停车目的复杂——查地图、打电话、问路、更换驾驶员、休息等。这些司机普遍认为,应急车道是用来停车休息的。

  高速交警提醒——

  硬路肩更危险

  硬路肩是“生命通道”,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违法占用硬路肩,驾驶人将最高面临罚款200元。”高速交警部门表示,对拒不听从劝阻驶离的,依法拖离,追究妨碍执行公务责任。

  而通常情况下,硬路肩最常被司机用来超车借道。

  台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告诉记者,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或者超车,不仅是一种驾驶陋习,而且常常伴随着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

  而在应急车道停车,特别是夜间在应急车道停车是最危险的。高速公路基本没有路灯设施,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夜间行驶,驾驶人员主要依靠护栏上的反光标识和车灯来判断路况,因为车速较快且高速公路较多弧形,当后来车辆看到前车在应急车道停车,而采取紧急制动时,极易因制动距离太短引发追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该民警还告诉记者,在高速发生事故、车辆缓慢通行的情况下,容易造成硬路肩被占被堵,而占用硬路肩的车辆,多数是小型车辆。

  2014年4月12日上午,在杭州绕城黄鹤山隧道半山方向,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事故,有人被困车内。由于社会车辆占据应急车道,消防车无法及时驶达,9名消防官兵只好扛着20公斤救援设备,冒雨跑去现场解救被困司机。幸运的是,在4公里的路程中,有几段应急车道没有被堵上。每当此时,消防官兵就跑上去请求搭车。其间,他们先后搭了3辆车,每辆车都坐了几百米。整个救援过程,消防官兵共跑了近3公里,才赶到救援现场。好在消防官兵赶到前,路过的好心司机已将被困者救出。

  2013年5月22日上午,甬金线发生一起集装箱车追尾危化品车,导致危化品泄漏的事故。绍兴高速交警及时赶到现场采取应急措施。但是,消防和施救的车辆,在2公里的路程上足足走了近1个小时,原因是一些司机发现车流量大,就从应急车道“抄小道”,结果把“生命通道”堵得严严实实。

   “应急车道”与“硬路肩”是什么关系

  在采访中,记者注意到一个现象,就是同时占用高速公路的生命通道,违法成本却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办法》,如果在高速公路拥堵的情况下,在处罚时,车主所处区域属于硬路肩,将会面临罚款200元、记0分的处罚;如果在处罚时,车主所处区域属于应急车道,将会面临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那么,占用“应急车道”与占用“硬路肩”处罚有何不同?两者有何区别?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后发现,高速公路路肩是指高速公路最右侧车道边缘到路基边缘,经加固后供机动车停车使用的路面。而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指与右侧行车道相邻,宽度3米以上,有效长度大于或等于30米,可以满足机动车停靠需要的路面部分。

  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以路面标志的指示为准。两者在概念上有不同,但在空间上有重叠。

  “有些时候模棱两可。”一名路面执勤的高速交警如是说。据了解,目前,台州境内高速仅有一小段已标识的应急车道。

  “硬路肩没有达到应急车道的标准。但两者其实是一码事。”一名业内人士说,文件的规定对这两者进行区分时,只能根据路面标志为准。

  相关链接

  高速硬路肩与应急车道相关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三项、第四项规定)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

  (三)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者停车的;

  (四)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的;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原标题: 高速公路“生命通道”为何常被占用?

标签: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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