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店大肆举办“充值送”活动骗取大量消费者预缴款之后忽然关门,人去楼空,消费者充在“会员卡”和“贵宾卡”里的钱也随之没了踪影。前日,在本次事件中遭受损失的消费者和相关供应商做了一次不完全统计,涉及金额已经达到数十万元。消费者代表带着这份表单到椒江区市场监管局和椒江区公安局正式举报,并寻求帮助。(10月21日《台州晚报》第4版)
近年来,预付卡以其优惠、方便的特点吸引了众多消费者,集中在洗车、健身、美容、教育、餐饮等领域。预付式消费卡是商家以其信用作担保的一种变相融资行为,消费者先付费后享受服务。这些由商家发行,仅限在在商家经营体系内消费使用的预付卡属于单用途卡。按照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发卡企业应该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且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不得设有效期;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但现实中,大量商家的发卡行为并未得到有效监管,譬如上述案例中,市场监管部门就没有事发店铺的工商登记记录,更遑论发卡登记。诸多漏洞造成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甚至成为不法商家诈骗或非法集资的对象。
当下,预付式消费正成为“卡时代”的一种主流,商家提前锁定顾客,顾客享受折扣,本是双赢之举,却频繁遭到诚信拷问,实在引人深思。尽管市场监管部门忠告消费者擦亮眼睛,理性对待预付式消费,但对商家信用的把握,仅凭消费者建立在消费经验基础上的判断显然远远不够。事实上,缺乏有效监管才是预付式消费屡屡演变为诚信危机的症结所在。
一方面,由于我国对商业预付卡未设准入门槛,一些市场信用度差的商家鱼目混珠、一味逐利,给预付卡消费市场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另一方面,预付卡监管涉及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多个职能部门,尽管国务院办公厅和浙江省办公厅曾相继出台《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实施意见》,对有关预付卡的监管职责进行明确,但落实到基层,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仍时有发生,难以有效规范商业预付卡市场秩序。正因此,“单兵作战”制约了对预付卡的监管规范,导致预付卡消费投诉维权难。
基于此,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监管体系是当务之急。首先要加强源头预防,进一步健全预付卡发放的备案审批制度,监管部门要根据预付卡发放主体规模、信用情况、经营情况严控发卡数量、金额、服务时间等。其次要形成监管合力,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建立起部门联动、分类监管机制,逐步搭建起对预付式消费卡的综合监管平台。最后还要妥善应对消费者投诉维权,譬如设立专门的预付卡消费风险保证金及配套制度,并由第三方金融机构负责资金管理,及时受理投诉。
唯有多管齐下,我们才能期待预付卡市场不会成为令消费者惶恐不安的“泥沼”。
原标题: 莫让预付卡成为“糟心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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