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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强制扣压违法海船
2015年10月17日 来源: 台州晚报 王樱霓 通讯员 陈方达 吴樟强

  10月13日晚,我市海事部门在“猎狐四号”乐清湾水域夜查行动中,发现一艘沿海海船不仅船检证书过期失效,船员还涉及无证驾驶,15日对其依法实施强制扣押。这是我市首例沿海海船被依法行政强制扣押案件,这也是新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浙江省内被海事部门依法强制执行的最大吨位船舶。

  自去年11月以来,我市海事开展了5次“猎狐系列”集中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参与海上运输的内河船、砂石运输船(简称“两船”)进行了严厉打击和查处。

  10月13日晚,“猎狐四号”乐清湾水域夜查行动,玉环、温岭海事联合检查组在对一艘名为“惠实58号”的沿海海船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船不仅船检证书过期失效,船员还涉及无证驾驶。

  10月15日上午,玉环、温岭海事处联合公安边防部门对“惠实58”号轮依法实施强制扣押。

  海事部门一方面,出动了“海巡07558”、“海巡07550”艇,押解“惠实58”号轮前往监管船厂,两艘海巡艇在其两侧进行全程护航和安全警戒,有效维护航行秩序,确保移泊安全。

  另一方面,协调落实相关部门人员奔赴海诚船厂,根据潮汐情况把控上排流程,维持现场秩序,有效疏导群众和船东情绪。当天上午10点半,“惠实58”号轮船体被整体拖至船台,并落实相应安保措施。

  “要等船检部门检验合格、取得证书,并配足船员,满足适航条件后方可再次投入运营。”台州海事局副局长郦海勤介绍,这是新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浙江省内被海事部门依法强制执行的最大吨位船舶,也是我市首例沿海海船被依法行政强制扣押。

  据了解,为了切实维护台州水域水上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从去年11月开始,台州海事局在全辖区启动了为期一年的“两船”专项整治“猎狐”行动。迄今为止,台州海事局开展了5次“猎狐系列”集中整治行动,共组织检查2723次,查获违法违章“两船”188艘次,罚款220.5万元,依法移送公安边防32人(包括去年的9人),其中22人被行政拘留(包括去年的9人),10人取保候审。

  郦海勤表示,“猎狐行动”尽管到12月结束,但下一步,海事部门依然会对水上交通运输的非法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无证驾驶及暴力抗法的行为依法移送公安边防进行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 我市首次强制扣压违法海船

标签: 海事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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