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当前的位置 : 您当前的位置 :台州频道 > 新闻 > 民生 正文
三门给青蟹“松绑” 要求捆绑物占重比不超5%
2015年10月14日 来源: 台州晚报 通讯员 梅妩媚 记者 王佳飞

  近日,宁波市场被曝“过度捆绑蟹”横行,严重损害了三门青蟹的品牌形象。10月11日,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青蟹办、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出动14名执法人员,全面检查了城区103户青蟹经营户。

  目前,针对螃蟹的捆扎物,全国没有统一的行业规范。去年,三门出台了《三门县青蟹管理办法》,规范捆扎物的使用。该《办法》规定,销售三门青蟹时应使用专用捆扎物捆扎,捆扎物的重量不得超过青蟹体重的5%,即每只青蟹使用捆扎物的长度不得超过2米,并去除捆扎物分量后计价。具体扣除比例,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并在各农贸市场予以公布。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捆扎物超过青蟹体重5%的经营户3户,占2.91%,其中,最严重的超标21.3%。不过,此次检查发现捆绑物超标的青蟹,大多非正宗三门青蟹。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现场取证,对3家超标经营户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在媒体上进行了曝光。

  前天,三门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对青蟹捆扎物超标问题开展持续1个月的专项检查。

原标题: 三门给青蟹“松绑” 要求捆绑物占重比不超5%

标签: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分享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