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台州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 您当前的位置 :台州频道 > 新闻 > 民生 正文
水葫芦竟成花草爱好者的“座上宾”
2015年09月27日 来源: 台州晚报

  因为水葫芦开花如凤眼而得名凤眼莲。花朵为淡紫色,正中间还有一点黄,非常漂亮,所以得到了一部分花草爱好者的欢迎。

  业内人士担心:不想养时随意丢弃会带来新的生态破坏

  关于水葫芦,很多人见到过的场景一般是这样的:它们挤满河道水面,甚至让人看不到河里的水。它繁殖速度之快,数量之多,甚至一度成为一种灾害。每年,各地政府都会耗费大量精力去清理侵占河道的水葫芦,以维持当地水生植物的生态平衡。

  不过,现在这些恼人“小家伙”们,居然被商家摆上柜台,成为观赏植物。这水葫芦难道真的有人买吗?会不会给本地水域带来新的生态灾难呢?

  链接

  水葫芦,又名凤眼莲、水浮莲、布袋莲、凤眼蓝。属雨久花科凤眼莲属。根生于节上,根系发达,靠毛根吸收养分,根茎分蘖下一代。叶单生,直立,叶片卵形至肾圆形,顶端微凹,光滑;叶柄处有泡囊承担叶花的重量,悬浮于水面生长。秆(茎)灰色,泡囊稍带点红色,嫩根为白色,老根偏黑色。穗状花序,花为浅蓝色,呈多棱喇叭状,上方的花瓣较大;花瓣中心生有一明显的鲜黄色斑点,形如凤眼,也像孔雀羽翎尾端的花点,非常耀眼、靓丽。蒴果卵形,有种子多数。原产南美,1901年为了解决饲养生猪饲料不足被引入中国,水葫芦的繁殖速度极快,它以每周繁殖一倍的速度滋生,在中国南部水域广为生长,成为外来物种侵害的典型代表之一。

  市场

  水葫芦被商家摆出销售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报料,花木市场里竟然有水葫芦出售,而且购买者还不少。什么时候开始水葫芦成了花草爱好者的“座上宾”了?记者根据报料者所言,到城区的花鸟市场一探究竟。

  在路桥城区的花鸟市场里,走了一圈,记者发现市场里有3家商户门前摆放着正待销售的水葫芦,也有一些花草爱好者在询问价格。

  一位姓王的女士购买了几支水葫芦,她告诉记者,她购买水葫芦不是为了拿去观赏,而是为了帮家里小孩完成学校里布置的实验作业。但她表示,购买水葫芦当观赏植物的人还是有的,“不同的人不同的喜好,有些人可能就喜欢这样的植物,况且它也是能开花的。”

  一位居住在花鸟市场附近的住户告诉记者,水葫芦“进驻”市场时间不久,他经常会看见有人购买水葫芦带走,在他看来,这个看上去平常的水生植物还是挺受欢迎的。“想不到,一直被人嗤之以鼻的水葫芦居然也‘翻身’了。”他说。

  商家

  看好市场,有时半天卖出百支水葫芦

  在市场里,记者以顾客身份向商家询问水葫芦的价格和养殖技巧。

  一位商户告诉记者,路桥花鸟市场里的水葫芦是半个月前才开始卖的,目前单支价格最低5元。

  “你要小一点的,那就5元,大一点的10元。”商户说,尽管从价格上来看,并不便宜,但还算比较受欢迎。商户认为,就养殖难度来讲,养水葫芦的难度是非常低的,几乎不用照料,只要有水就能活。

  据商家介绍,目前水葫芦的受欢迎程度还不是很高,但有时候销量也非常不错。“有时候近百支水葫芦,半天时间就能售罄。”他说,市场反应还不稳定,但他还是看好这个物种的市场。

  但另一家商户则告诉记者,其实水葫芦每天的销量并不多。“买的人一般也就买两三棵玩玩的,不会买多。”

  业内人士

  随意丢弃,可能引起生态破坏

  花鸟市场里一位做花木生意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他向来反对将水葫芦、浮萍一类的外来物种作为观赏性植物随意售卖给市民。

  他说,水葫芦又叫凤眼莲,因其花如标准的凤眼而得名,花朵为淡紫色,正中间还有一点黄,非常漂亮。放在鱼缸或者与荷花一起养,还是很养眼的。但是水葫芦的花期并不长,花谢了就失去了观赏价值,有的人不想养了就会扔掉。而随意扔掉的水葫芦若是到了河里,很容易在河道里大量繁殖,从而成为新的生态灾难。

  “一些不知道这些情况的养花者就可能做出这种事情来,而他们无心的举动很有可能要让当地政府部门花大把的精力和财力去为之买单。”他说。

  他还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的这些水葫芦,大多数都是从附近河面上打捞的,经营者获得这些水葫芦并不需要花费太大的成本。

  “有人专门清理河道垃圾,这些水葫芦基本来自河道上的小船,不过有一些也是经营者自行打捞来的。”他认为,这种扩散存在着巨大的生态隐患。

  他提醒养花者,尽量不去购买和饲养水葫芦、一枝黄花、巴西龟等外来物种,已经养了的,不要将其随意丢弃,不养了,也应进行妥善的处置。

  记者徐慧兴文/图

 

原标题: 水葫芦竟成花草爱好者的“座上宾”

标签: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赵静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分享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