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轻松”钱,家住椒江葭沚的徐某干起了经营地下“六合彩”的行当,大肆接受“六合彩”赌民的投注金,最终落入法网。近日,徐某被椒江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徐某原是拖拉机司机,2012年接触到“六合彩”,开始做起了“收子”。徐某在接受投注后,将投注信息和投注金上报给上家“王总”或者林女士,通过在中间收取返点钱进行获利。
2013年年初,徐某以银行转账方式接收同村林大姐的“六合彩”投注,开奖后与其结算,并从中按照投注金额1%的比例收取手续费。据悉,林大姐每次下注金额千元到万元不等,最多时可达10多万元,一直投注到2014年7月。一年半时间,徐某累计接受林大姐“六合彩”投注高达400余万元,其中250余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投注,另150余万元由徐某垫付。
因林大姐输钱太多心有不甘,纠集亲属找徐某一家索讨下注金引发纠纷,致使“六合彩”赌博一事最终败露。今年2月7日,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违反国家市场管理秩序,在一年半时间内,多次接受邻村村民的“六合彩”投注,从中获利,接受投注额累计400余万元,从中获利4万余元返点,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原标题: 男子非法经营“六合彩”一年半接受投注400万元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台州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