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农历大年初二,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
被害人小婷经过3次脑部手术,虽然保住了生命,却成了“植物人”。
肇事司机林某不仅被判刑,妻子也与他离了婚。法院判决林某赔偿小婷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30多万元。
但判决后案子却很难执行下去——林某假释出狱在江苏打工,却无力支付巨额赔偿。负债累累的小婷家的日子越来越差。
为解小婷的燃眉之急,温岭法院的执行法官代其申请了执行救助金。
9月21日上午,温岭法院召开关于司法救助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新闻发布会,并现场将2.4万元的救助金发放到5位申请执行人及其家人手中。小婷就是其中一位,母亲陈某代领了6000元的救助金,她哽咽起来,“谢谢法官,给我们帮了大忙。”
据温岭法院副院长谢文春介绍,该院于2006年开始设立司法救助基金,且主要适用于交通事故赔偿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这类案件,截至2015年8月,已累计对431件执行案件中的531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8.1万元。
为切实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温岭法院着眼于形成长效机制,出台了《关于司法救助基金管理的规定(试行)》,进一步细化司法救助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救助资金适用范围和对象,救助的基本原则,救助资金的申请、审批、发放程序等。
同时,该院与政法委、残联等部门建立救助基金之间的联动机制,并于今年4月在台州首次设立残疾人司法救助金,让残疾受害方能尽快得到有效的救助。2006年初安排资金总额为30万元,目前,温岭市财政局每年拨款30万元作为司法救助基金。
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金?
《规定》明确了司法救助基金适用的四种案件类型:(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2)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肇事或其他人身伤害赔偿案件;(3)追索劳动报酬或经济补偿案件;(4)其他确需救助的案件。
也就是,如果赢了官司,却因为被告无偿还能力或者找不到被告,而自己又处于家庭困难的境地,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司法救助金;交通肇事案中很多的受害人往往会遇到这种情况,撞人的坐牢了,赔不起,被撞的人耗费大量医药费陷入贫困,这时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
据了解,从司法实践来看,目前救助的案件类型主要集中于第二类中“交通事故赔偿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06年至2015年8月,该院办理涉该类司法救助案件共计389件,累计支出救济金额226.52元,占司法救助总额的91.3%。
原标题: 司法救助金温暖受害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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