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扫帚扫个地也能割伤手,真是太倒霉。”家住温岭城南的汪女士非常郁闷地拨打了12315热线。
日前,汪女士在当地某杂货店花费25元购买了一把扫帚,没想到才用几天,扫帚的把手顶端部分就出现了脱落的现象,以致汪女士的手在使用过程中被扫帚的锋利边缘割伤,伤及筋脉,血洒一地。汪女士受伤后,家人赶紧将其送到医院治疗,并联系了杂货店老板,想要讨要一个说法,但对方却不予理睬。
“才用几天就顶部脱落,是扫帚质量问题导致我受伤的,店里应该负责的啊,怎么就跟他们没关系呢!”汪女士说。
温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但是考虑到产品质量和店方的实际赔付能力,工作人员建议店家及时与厂方沟通联系,而厂方则表示等消费者治疗完毕出院、医药费明确后再进行协调解决。
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由厂方一次性赔给汪女士医疗、护理等费用共计4000元,汪女士对此也表示满意。
原标题: 新买的扫帚割伤手消费者维权后获赔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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