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与李林是一对夫妻。今年40岁出头的黄英是第三者。
陈健说,他早就想跟黄英断绝关系,但对方总是隔三岔五缠着他要钱。“每次拿走三千元、五千元,才肯罢休。”
去年9月的一天,黄英发短信给陈健,称“如果你再不出现,我就到你家去闹,给点颜色看看”。陈健以为只是她放狠话,吓唬一下,并没有放心里。
谁知,几天后,惨案发生了。
找情夫要钱,她包中藏着硫酸
黄英,临海人,与丈夫因性格不合已分居多年。不过,她的感情生活并未结束。她找了一个相好,二人的关系保持九年之久。对方是城里一眼镜店的老板,有着一定的经济条件。
2014年9月16日,她因手头没钱花了,想跟情人陈健讨要,可是对方既没有接她电话也没有回短信。黄英决定直接“杀”到店里去。
决定去之前,黄英买了一小壶硫酸放在手提袋中;到了店里,她没有看到陈健,却看到了陈健的原配李林。
就在三四天前,黄英曾上门找过。当李林看到“小三”黄某再次出现,气打不到一处来:“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又跑过来做什么?”
黄英说:“你老公欠了我钱,让他出来见我。”
“借钱有欠条,你欠条在哪里?”黄英一下子答不上来,可她不甘心,仍是吵着要见陈健。
李林一怒之下,对黄英大声骂了起来,并推搡着让其赶紧离开;扭打中,黄英的手提袋掉到地上,装着硫酸壶的黑纸袋掉了出来,壶口有些松动,液体漏了出来。
黄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抓起黑纸袋连同硫酸壶向李林甩了过去。瞬间,硫酸泼向李林的脸部、身体等部位。听到妻子的惨叫声,一直待在楼上的陈健跑了下来。
黄英见事情闹大,逃到外面躲起来,直到2014年11月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当庭对质,“小三”说不知硫酸的危害
在丈夫出轨事件中,妻子本是受害者。因“小三”嚣张,李林遭遇了这场“无妄之灾”,构成五级残废的严重后果。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林遭硫酸泼洒致面部、颈部、四肢烧伤,多伤瘢痕形成,其中容貌中度毁损,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体表烧伤面积(除面部烧伤外)达体表面积5%以上,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今年9月8日下午,临海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
庭审现场,李林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也出现在法庭之上。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黄英提出异议:“我没有用硫酸泼在她脸上,她先打我我才甩过去的,我不知道硫酸漏出来。”对此,李林当场反驳:“她事先就从包里拿出了硫酸,是来报复我的。”
当公诉人询问黄英是否知道硫酸具有强腐蚀性、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时,她均作了否认。
李林提出请求法院判令黄英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59万余元。而黄英表示现在被关押,凑不到这么多钱。
公诉机关指控,黄英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此案仍在审理之中,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原标题: 婚外情的代价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台州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