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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垃圾短信广告邮件最高罚三万元
2015年09月02日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郑 红

  现如今,广告随处可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充斥着我们的生活。9月1日起,新的广告法开始实施,这是广告法实施20年来首次修订。

  连日来,全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均召开了新广告法培训会,向广告经营单位、大型商场等详细解读新广告法。其中,仙居县市场监管局行政约谈了六家大众媒介和广告公司,责令停播或下架广告八条次。

  8月31日,市市场监管局商广处负责人就新广告法进行了解读。该负责人表示,这次广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新增了关于互联网广告、约束明星代言人等新规。

  保健食品不得夸大其词

  近年来,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广告日益成为虚假广告“重灾区”。新法对保健食品广告作出了更有针对性的严格规范。

  新法将保健食品广告准则单列一条,并规定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新法还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针对当下一些媒体以健康、养生栏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误导消费者的情况,新法作出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明星代言需得自己先用

  明星虚假代言问题近年来屡被曝光。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规定明星代言广告如涉及虚假宣传,将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如今,新法对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再次予以明确和强调。新法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也就是说,明星以后想代言,得自己先使用产品。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同时,新法规定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

  十岁以下不能代言广告

  每年湖南卫视的《爸爸去哪儿》结束后,明星小孩都能成为广告商青睐的对象。以后,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将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出现,但可以作为广告的表演者。

  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法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广告活动作出严格规范。新法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

  规范互联网广告

  我们在浏览网页时,经常会弹出各种广告,这是网站为赚钱故意所为,让人烦不胜烦。

  新广告法对互联网广告有了规定。比如,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对相关法律责任,新法也作出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垃圾短信最高罚三万元

  垃圾短信、广告邮件等问题一直为人所困扰。根据百度手机卫士发布的《2014年度移动安全报告》,截至2014年12月,全国垃圾短信数量高达454亿条,每人每月平均收到垃圾短信九条。

  新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受的方式。同时,新法还规定了相应的处罚,“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标题: 发垃圾短信广告邮件最高罚三万元

标签: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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