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求爱被拒绝,仙居男子蒋某怀恨在心,竟点火烧毁对方家中财物,损坏物品价值达一万余元。8月25日,仙居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蒋某与王某是同村人。王某的丈夫长年在外打工,王某独自在家,照顾孩子的同时做些工艺品补贴家用。蒋某是单身,见王某生活艰苦,经常在生活上给予帮助,一来二去对王某产生了情愫。
此后,蒋某多次向王某“求爱”,都遭到了拒绝。2013年8月15日晚上,蒋某趁王某家开着门偷偷溜进其房间躲起来,欲再次向她表白。
王某干完活回家,发现了躲在房内的蒋某。驱赶不成后,王某便大喊:“有贼,救命啊!”蒋某怕引来周围邻居,赶紧从二楼窗户爬了出去。
回到家后,蒋某越想越憋屈,决定报复。稍后,他悄悄返回王某家,从其铁门的门下缝伸手进去,用打火机将王某堆放在门口的一蛇皮袋工艺品点燃后逃离现场。
火势很快蔓延,睡在二楼的王某闻到焦味,才发现家里着火了,连忙呼喊邻居帮忙。众人合力将王某和孩子从窗口救出,并扑灭大火,损毁财物价值一万多元。
不久,警方就抓到了纵火者蒋某。蒋某交代,他知道王某家的基本房屋结构,蛇皮袋附近就是空旷的水泥地和一条水泥楼梯,并没有其他火源,所以才会去点火,只是想给王某点颜色瞧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原标题: 男子“求爱”不成放火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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