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做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送审稿)》。其中提到,在今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在台州市区范围内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购房者,将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0.8%享受购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0.4%享受购房补贴(补贴范围不包括车库和停车位)。住房购买时间以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购房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即可申请购房补贴。
据介绍,此前天台县已出台相关购房补贴政策,并已实行一年,取得了一定效果。接下来,临海市也将出台此类政策。
市财政(地税)局经建处处长许乐表示:“在市区范围内出台这项政策,一方面是考虑到台州房地产市场存房数量较多,客观上需要政府出台政策刺激房地产发展。
一方面基于周边地市以及我市的部分县市已经相继出台或者即将出台购房补贴政策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台州有必要出台市区购房补贴政策。”
据市房管处数据统计,7月份台州一手住宅共售出2401套,相比去年同期上涨了35.2%。许乐说:“目前一些市民购买改善型住房的需求在逐渐增加。我们将住房作为这次的补贴对象,也是考虑到这最直接关系到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据悉,各区财税部门将设置购房补贴的受理发放窗口,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方便补贴申领人办理。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区自定。
原标题: 市区买住房将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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