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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惨案”受害者已向省高院递交诉状
2015年08月27日 来源: 台州晚报 记者 王晓峰

  1941年4月24日,日军入侵温岭松门、淋川等地,酿成40余人被杀、6000余人无家可归的“温岭惨案”。74年后,许铭、曾合满等当年受害者自发组织起来,发起了对日军暴行的民间索赔行动(详见本报8月22日第3版)。

  8月24日上午,“温岭惨案”受害人及家属代表曾合满、潘振华,随同代理律师潘国平来到浙江省高院,将77名原告对日索赔的起诉状递交到高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的手上。

  记者了解到,此次对日索赔的原告共有77人,大多在60岁以上,年龄最大的已经98岁了。他们分成77个案件独立起诉,每份起诉书的诉讼请求都是一致的,第一项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日本政府公开谢罪;第二项诉讼请求:赔偿损失200万元人民币,全案总标的超过1.54亿元。

  “一开始,我们共有10名温岭受害者发起对日索赔行动,随着调查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受害者要求加入原告队伍,目前原告人数已有77人,而且人数还在不断增加。”潘国平说。

  潘国平介绍,从以往的索赔案例来看,诉讼最难的地方在于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好在经过曾合满等人的努力,日军制造的这起“温岭惨案”不但有充分的调查资料作为支撑,还有相当多的受害人及其后人的亲历口述,相互之间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证据链。

  不过,在国内对日索赔起诉有一个不利条件,在于立法障碍,即“国家主权豁免”问题。国家主权豁免,指的是根据主权平等性引出的一国法院不应该受理以外国政府为被告的案子。

  “从司法实践中看,我国执行的还是国家主权豁免绝对化原则,这导致日本政府几乎不可能在我国成为被告。”潘国平说,但国际上越来越认同,对于严重违反国际强行法的,不享有主权豁免。“有国际法院法官就指出,对于反人类的犯罪行为不应享有豁免。在国际犯罪案件中,真正不能被忽视的是个人,‘温岭惨案’受害人应当享有向被告索赔的权利。”

  “目前,省高院已接收起诉状,真正受理还需要一段时间。”潘国平告诉记者,起诉日本政府,最重要的是要求道歉,赔偿是其次的。“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祭奠在灾难中失去生命的同胞,另一方面让更多人了解并铭记这段历史。”

原标题: 77名原告共索赔1.5亿元

标签: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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