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先生反映称,8月1日,他在温岭市石塘镇一艘渔船上打工时,脚底被一枚铁钉扎伤,老板不愿支付医药费,“我自己又没有能力承担这笔医药费。”
李先生是山东人,来温岭打工有七八年了。7月31日,他通过一家船员、船舶职业介绍所到一艘渔船上打短期工。由于之前没有在渔船上的工作经验,船主郑先生让他先上船试用一下。
据李先生回忆,8月1日凌晨1点左右,他独自一人到机舱进行操作。因为天气炎热,下舱作业时并没有按规定穿上胶鞋,直接穿着拖鞋就去了。在走到轮机附近时,右脚靠近脚心处被一根三四厘米长的锈铁钉扎伤。“天亮时,伤口开始红肿、疼痛,我就跟老板说活干不了,要回岸上去。”李先生说,船主给了他500元作为这两天的工资。
上岸后,李先生到温岭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鉴于脚掌被铁钉扎伤,且已发炎化脓、肿胀,医生建议住院,做个小手术清理伤口,费用在1000元到2000元。李先生要求船主支付这笔医药费用,但遭到拒绝。
李先生说,因为是短期工,并没有和船主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几天,再联系船主时发现联系不上。他找到当初的船员、船舶职业介绍所,工作人员林女士表示她们只帮助介绍工作,并不负责签订劳动合同、赔偿等事情。
随后,李先生通过石塘镇渔政管理部门了解到,该船属于椒江一家渔业公司。
8月13日,记者联系到该公司一位姓王的经理。王经理告诉记者,8月8日就接待过上门反映情况的李先生,也告知了他相关情况,这艘船只是挂靠在他们公司,他们为船主提供办证等服务,船主则向公司缴纳一定的费用,“我们只能帮忙做船主的思想工作,不能强制要求。”
记者随后按照李先生提供的手机号码,联系到了船主郑先生。郑先生告诉记者,招李先生上船后,发现他对船上的工作完全不熟悉,甚至有一次因为操作不当导致轮机副机的轴承被烧坏,更换轴承花费了3000多元,“这个损失都是我自己承担,而且当时他要求回岸的时候,也没有告诉我脚受伤的事。我不愿意掏这笔钱。”
“我的要求很简单,大家坐下来协商解决这笔医药费。”李先生说,目前他只能每天躺在宾馆里,自己护理伤口,等待山东的亲人过来照顾他。他表示会继续跟船主协商,如果不能解决,再向劳动部门寻求帮助。
原标题: 脚底被铁钉扎伤 医药费成了问题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台州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