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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的一万多元,我该找谁要?
2015年08月12日 来源: 台州晚报 记者 何于盛 见习记者 张亚妮
【摘要】 汽车租赁引纠纷,三四天时间违章9次,被罚54分,可违章当事人玩起了“捉迷藏”,租赁方很苦恼。

  昨日,温岭市民陈先生反映:我是温岭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6月初,我从别的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汽车,并转租给一位客户。没想到,三四天的时间里,这辆车的违章记录就达9次,还要被罚扣54分。现在车辆被扣在交警队已有两个月了,而违章当事人却玩起了“捉迷藏”。其间产生的各项费用,我已垫付了一万余元,再这样下去,实在是吃不消。

  租赁方

  车子租去,违章9次扣54分

  来电的陈先生是温岭市智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博公司)的负责人。据他介绍,今年5月31日,家住温岭石塘的庄女士与智博公司签订合同租了一辆马自达6轿车,并在6月上旬的时候退还了该车,想另再租一辆车。而当时智博公司没有相关车源,于是便向温岭市顺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风公司)租了一辆马自达睿翼轿车,再转租给庄女士。

  6月下旬,陈先生得知租给庄女士的这辆马自达睿翼轿车在三四天的时间里,竟然有9次违章记录,总计要被罚扣54分。

  这段时间以来,陈先生一直电话联系庄女士,但是后者的回答却让他有点无奈。

  “在电话里,庄女士告诉我,这辆车一直由她的朋友在开,所以她不是违章当事人,责任也不在她。”陈先生表示,换车的时候,庄女士和她的朋友是在现场的,公司为了方便起见,只在原合同的基础上,作了车牌号的修改,并无涉及其他。因此,庄女士就认为自己没有在变更的合同中签名或是按手印,拒绝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

  庄女士

  变更合同并未经过我的同意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庄女士。她表示,自己有一个蛮要好的闺蜜,而这个闺蜜的男友江先生前段时间想要通过她的驾驶证去租车。碍于情面,5月31日那天,庄女士就以个人名义办理了租车手续,并签订了合同,车子则一直由江先生在使用。后来,她还督促江先生尽快去解除合同,将车辆归还给智博公司,当时后者表示已经办理了相关解除手续。

  “我也没太多考虑,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江先生居然又去店里换了辆车并变更了合同。这是他单方面的行为,我根本就不知情,人也不在现场。”在庄女士看来,对于换车的相关事项,智博公司的工作人员没有尽到义务,尤其是事先没有征得她本人的同意,就变更了合同。因此庄女士认为自己也是一个受害者,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我现在也在找江先生,但是这段时间以来,我怎么都联系不到他。”庄女士说,目前,她正就此事与智博公司在协调,如果私下沟通不顺利,她将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

  责任划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目前,这辆多次违章的车辆被扣在温岭交警队2个月了,陈先生一边要还顺风公司的租车费,一边还要给违章记录交罚款,截至目前,他已垫付相关费用一万多元。陈先生告诉记者,按照法律法规,只有违章当事人去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完相关事项后,他才能要回被扣的车辆。

  “但是江先生一直联系不上,车也就一直被扣在交警这边,如此这样下去,租车费我也承担不起啊。”陈先生很苦恼。

  昨日,记者致电浙江法进律师事务所的梅法进律师。他表示,这个事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法律上来讲,谁租车谁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在换车的时候,如果庄女士同意变更合同内容的话,那么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产生的各种费用。如果在变更合同的时候,庄女士本人并不知情,那么则需要综合各种情况判定责任方,并划分责任。

原标题: 垫付的一万多元,我该找谁要?

标签: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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