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机关深化“河道警长”制护航“五水共治”推进会今天在温州召开。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力伟在会上要求:“河道警长”当好“六大员”,每月至少巡查一次负责的河流。
“五水共治”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倒逼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3年底,省委、省政府建立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河长”体系,每条河流、每段河道都配置了“河长”。省公安机关对应这一体系配置“河道警长”,实现“河道警长”与“河长”全配套、将河道河段全覆盖。
据悉,“河道警长”的主要职责是打击破坏水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处理涉水纠纷。“河道警长”定岗、定责,向社会公开姓名、职务、河段范围、联系电话等,让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全省各地已建成了由市、县两级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主要部门负责人以及派出所领导、社区民警为主体的全省公安机关“河道警长”体系,其中市级、县级、乡村级的“河道警长”分别有248人、1836人、3366人。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金伯中介绍,“河道警长”配置一年多来,在涉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公安机关去年成功破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950起,刑事打击1805人,侦破公安部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1起。
当前,浙江环境形势依然复杂,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手段多变、隐蔽,已治理好的黑臭河甚至有所反弹。今天参加会议的省“五水共治”办副主任、省环保厅副厅长方敏表示,“五水共治”仍需要公安机关大力支持。
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力伟今天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河道警长”制度,护航治水。他说,经过一年多实践,“河道警长”的职责任务不断丰富完善,归纳起来就是要当好“六大员”:一是党委政府与“河长”的参谋员;二是排查掌握涉水违法犯罪线索和不安定因素的信息员;三是协助调处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四是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的战斗员;五是开展辖区河道、重点涉水工程项目治安巡查的巡逻员;六是法规政策宣教和发动群众参与共治的宣传员。
刘力伟要求“河道警长”要当好这“六大员”,每月至少巡查一次所负责的河流。他强调,全省7万多名公安民警都要认真履行职责,即使不是“河道警长”,作为一名“河道警员”也要尽职尽责为“五水共治”护航。
原标题: "河道警长"护航"五水共治" 浙江去年破获950起环境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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