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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助力天台普法转型升级
2015年08月06日 来源: 台州日报 通讯员姜 娟

  天台以微平台、大普法、润万家活动为载体,形成了包括微信平台、微博平台、短信平台和普法网站的“三平台一网站”普法体系,实现了普法手段的多样化,促进了普法宣传的转型升级。

  传统普法模式向新兴普法载体转变

  在运用板报、专栏、标语、宣传单、宣传展板等传统宣传模式的基础上,天台县综合利用天台法治网等普法媒介,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微短信等,进行普法教育。

  2013年,建立起浙江首家普法信息资料库,分系列对各类法律法规进行编组和整理。目前,有普法短信5000条以上,内容贴近生产、生活,涵盖面广。自信息库建立以来,共发送短信32万条次。2014年,建立“天台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成为台州司法行政系统中首家上线运行的微信公众号。截至目前,共发布信息365期1241条,粉丝达2500人;并首次尝试利用微信平台,对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了无纸化考试,全县共有领导干部、公务员2307人参考。

  单向普法宣传向双向普法互动转变

  传统的“摆(摆摊法律咨询)、讲(讲法制课)、赛(法律知识竞赛)、考(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取得过一定的成效,但随着公众法治需求的多样化,普法不应该止步于单向传输。

  有感于此,天台县对普法短信进行了分类发送:领导干部层面通过普法手机报进行宣传;“两代表一委员”层面通过司法局短信平台进行宣传;农村村民层面通过乡镇街道村信通平台进行宣传。针对普法短信发送试运行后的反馈情况,及时调整发送内容和时间,坚持每日发送一条普法短信,并在天台司法微博开设“微普法”专题,与广大网民进行互动。

  今年,全面升级改版的“天台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在原有的功能基础上,添加了“在线服务”“在线互动”“法律超市”等应用型菜单,结合热门话题开展案件讨论、法律点评等,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法治的参与度和关注度。同时,整合资源,使微信公众平台与天台司法微博、天台县公共法律服务网、天台法治网实现互联,形成“1+1+1+1>4”的整体效应。

  单一普法宣讲向普法治理融合转变

  微平台、大普法、润万家系列活动,积极发挥着微时代新兴网络媒体优势,用最直接、简单的方式向市民传递法律知识,“三平台一网站”成了富有天台特色的法治宣传金名片。

  加大法治宣传服务中心工作的力度与密度,天台县通过普法短信,针对三个不同群体,在不同时段发送与中心工作关联度大的普法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设置“学法考试”“法眼看新闻”“新法解读”“法律常识”等板块,确保微信普法与群众学法需求同频共振;通过不定期开展普法考试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实现学法用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

  今年4月中旬,天台县组织开展了2015年学习宪法尊法守法法律知识竞赛,在“天台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了竞赛系统,诚邀全县群众参与竞赛答题,并对成绩前100名的参赛优胜个人给予话费奖励。同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及“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天台县在走上街头开展法治宣传的基础上,在各类法治文化宣传用品、资料中印制了“天台普法”微信二维码、“天台司法”微博号、天台法治网网址等,让不同的群体加入到了新媒体普法中来。

  微平台系列,或以短信群发、楼宇电视播发,或以微信、微博互动,融法律学习、工作交流、普法教育为一体,犹如一朵朵法治之花,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让群众在生活中、工作中感悟法治精神,在潜移默化中认同法治理念,实现了法治文化与多种文化的有效融合,形成了人人参与、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用法的生动局面。

原标题: 新媒体助力天台普法转型升级

标签: 天台 普法 平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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