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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多次撕毁封条 换来十五天拘留
2015年07月24日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颜敏丹 通讯员谢 倩 何才刚

  王某因一场交通事故致人伤残,但他拒付赔偿金,之后法院查封了他家房屋。其女儿王萱(化名)非但没有劝说父亲,反而屡次撕毁封条抗拒执行。近日,王萱为她严重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三门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频繁撕毁法院封条

  事情起源于2011年的一起交通事故。王某与邵某都是三门县健跳镇人,当年1月28日,邵某驾驶一辆燃油机动车,与对向行使的王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邵某受伤严重,做了左小腿截肢手术,经鉴定为六级伤残。

  2012年7月,邵某向三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4.6万元。法院判决王某支付邵某各项损失16.15万元,但几个月过去,王某分文未付。2012年11月27日,邵某向三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王某的一间房屋。

  执行法官发现该房屋的封条被人为撕毁,门锁也被更换,申请执行人邵某反映被执行人之女王萱多次出入该房屋。虽然法官多次口头教育王萱,告知其撕毁法院查封标志的法律后果,但王萱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撕毁查封标志。

  法官机智取证

  王萱的行为已构成违法,且态度极为恶劣,但王萱不承认,又没有直接证据,一开始法院拿她没办法。为了收集有效证据,经审批,执行法官在该房屋门口安装了监视器,通过手机实时收集监控画面。三日后,当王萱再次撕毁封条、撬掉门锁进入该房屋时,执行法官在监控画面上立即看到王萱的身影。面对如此确切的证据,王萱终于承认其撕毁封条的行为。

  该案执行法官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有故意损毁、抢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查封标志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 女子多次撕毁封条 换来十五天拘留

标签: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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