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路桥市政部门向本报民情365反映,螺洋街道上保村灵山西街20多家餐饮店,没有安装隔油池,污水没有采取油水分离,直接排放进所在居民小区的雨水管,造成雨水管堵塞,严重影响周边环境。记者在路桥调查发现,虽然相关部门发文要求餐馆饭店安装隔油池,但许多小餐饮店对此置若罔闻。(7月20日《台州晚报》第4版)
城市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这一点毋庸置疑。雨水管堵塞,导致积水问题频发,不光影响的是周边居民的生活,显然也影响了这20多家餐饮店的生意。这种损人不利己,罔顾他人感受甚至侵害公共利益的做法,是公民意识缺乏的典型症候。如果仅仅是个别餐饮店未安装隔油池,我们或许可以指责他们缺乏经营道德。但事实上,这片区域的20多家餐饮店均未安装隔油池,背后显然还有着经营风气的问题。
之所以没有安装隔油池,一方面,这些经营户们普遍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认为别家都安然无恙,自家也心安理得。另一方面,单独安装隔油池,显然无助于整片区域积水问题的解决,尽管影响生意,但“大家都不动,我又何必挑这个头”。于是乎,大家都僵持着互相观望,能拖则拖。也正是这种类似抱团抵制的群体性心理,任谁也没有把有关部门的发文放在眼里。置于这样的情形下,单纯寄望于其中的某些经营户能够主动整改,继而带动其他经营户积极配合,显然是一种一厢情愿罢了。
按照发文的初衷,应该对行政相对人的某种具体行为具有强制性要求,否则,既无强制要求,发不发文又有何意义,更添案牍之劳形。但从屡次治而无果乃至部门出门向媒体反映问题的情况来看,有关部门的发文更像是一种对规范餐饮经营的指导性意见,在执法中并不具有必须强制遵循的效力。从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角度而言,尤其放诸于“五水共治”的大背景下,强制要求餐饮经营者安装隔油池并无不妥,在老百姓看来也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应然之举。更何况,环保、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的行政手段不可谓不多,为何就治不住这20多家餐饮店的隔油池呢?
报道中提起,有关部门虽然不定期来此检查,但“大都是采取口头警告,至今尚未就此有过严肃处罚”。一味“劝阻”,固然充满了“人性化”执法的温情色彩,但却从根本上有悖于依法行政的宗旨。这样的温情,传递到餐饮经营户那里,不仅不会被领情,很可能还会被理解为软弱无力,消解执法权威,也是对公共利益的不负责任。而这也是小小隔油池没能被管住的根本原因所在。
若非因为油水凝固堵塞污水管,给“逢暴雨必涝”增加了极大可能,让直接与之相关的市政部门自感“兹事体大”,恐怕也不会借助媒体曝光,而这恰恰体现了公权力自我解困的乏力。但说到底,树立执法权威,靠的不是一时的媒体曝光,而是持之以恒、宽严相济的科学执法,如此才能让公民发自内心地敬畏秩序、敬畏规则、敬畏法律。
原标题: 树立执法权威不能光靠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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