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台州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 您当前的位置 :台州频道 > 新闻 > 民生 正文
企业绕过工会“炒”员工,违法!
2015年07月20日 来源: 台州晚报

  

  法院判令公司支付赔偿金

  企业开除员工,能绕过工会吗?近日,玉环一企业以“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秩序”为由,单方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双方为此闹上了法庭。日前,玉环法院判决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原因就是该企业在程序上绕过了工会。

  2009年8月,蔡某到玉环某技术公司从事操作工工作;2013年6月,蔡某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期限至2016年6月。

  2014年10月至11月,包括蔡某在内的部分员工因“未按时领到企业劳动竞赛费用”、“加班费、托班、涨工资”等问题停工找公司协商。公司予以相关回复并发布通知,并要求员工返岗投入生产。同时,公司决定解除与蔡某的劳动关系。

  今年4月23日,双方为此闹上了法庭。

  公司称,支付了劳动竞赛费用后,蔡某却继续参与“要求公司增加劳动单价、支付额外加班费”等活动。此后,经公司与员工沟通,大部分员工同意返工,但蔡某仍不愿返工,扰乱了正常生产秩序。

  而蔡某说:“公司经常拖欠工资,我们出于无奈才停工,也是为了跟公司沟通。公司说我们带头罢工,把我们开除了。后来也不是我们要停工,是公司不给我们进厂。”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与蔡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违法,判令公司支付赔偿金给蔡某。

  “本案原告公司已经建立了工会组织,原告解除与被告间的劳动合同,但没有相关证据证实,原告在与被告解除合同之前已经依法通知工会。所以法院认定公司即使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公司没有按照法定程序通知工会、直接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玉环法院相关人员介绍说。

  记者张洁通讯员应雨轩

 

原标题: 企业绕过工会“炒”员工,违法!

标签: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赵静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分享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