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灿鸿”影响我市期间,路桥城管执法分局的队员们合力清除折断的树枝。通讯员路城摄
两三个人一组,先进行拍照取证,然后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拒不改正,直接移送法院——在仙居城区,一些细心的经营户发现,城管执法队员在处理越门经营违法行为时,不再是查扣经营物品,取而代之的是现场取证后直接进入法律程序,执法效率大大提升。
这是今年以来,仙居县行政执法局构建的司法介入城管执法协作机制,将依法行政和法院办案紧密结合,通过司法强制力来实现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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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采集证据,法院参与执行
由于越门经营的管理对象经营场所相对较稳定,便于司法执行参与操作,城管局将越门经营行政处罚作为试点,开展专项整治,逐步探索、推动司法执行全面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司法执行如何参与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来呢?首先,该局设立巡查组,每天都在辖区里进行流动巡查,若发现有越门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就会在现场进行证据采集,取得违法行为的影像资料,现场勘验结果,现场询问笔录及当事人资料。
违法事实固定后,当事人无陈诉、申辩的,执法人员根据处罚裁量标准,当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送达。在执法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对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又不履行处罚的,执法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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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法可依,不履行处罚将被列入黑名单
执法局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15天期满后会进行催告;6个月诉讼期满,当事人未履行处罚决定的,才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则会对案件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对当事人采取列入司法黑名单、拘留等措施。
据了解,4月25日以来,城管局已发放处罚决定书10份,当事人都已自觉接受处罚。对于越门经营行为的处罚,城管局也制定了100元至900元不等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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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参与执行,只为长效管理考虑
“以往遇到越门经营行为,我们磨破嘴皮子,当事人还是爱理不理。现在经营户们听说法院要参与强制执行,不自觉履行还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或拘留,大多数都能自觉改正、主动接受处罚,极大改善了执法效果。”仙居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郑国志说。
郑国志说,把执行工作交给法院,一方面是通过走司法程序,避免依法暂扣当事人经营工具过程中起正面冲突,另一方面也为了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让司法执行配合行政处罚,处罚并不是真正目的,长效管理才是我们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原标题: 仙居城管部门提升行政处罚效率出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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