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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残疾人司法救助又多了一条路
2015年07月14日 来源: 台州晚报 记者张洁通讯员李洁

  近日,温岭市残联与温岭法院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温岭市城北街道六份村,为瘫痪在床的张女士办理残疾证及残疾人司法救助基金。这也意味着,温岭设立的残疾人司法救助基金正式启动。

  张女士今年68岁。去年7月11日,她骑自行车途经温岭市城北麻车第二橡胶厂前这段路时,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刮撞。事故导致张女士半身不遂,构成三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家人。然而,肇事者王某是个农民,收入很少,连38000元的医疗费都付不出来,后续治疗还需70多万元就更不必说了。

  像这样由于故意伤害、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案件,且肇事一方缺乏经济能力,造成残疾受害方不能及时得到赔偿而陷入生活困境时有发生,温岭市残联和温岭法院联合设立了专门针对残疾人的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并出台了《温岭市残疾人司法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救助对象为生活确有困难的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温岭籍残疾人。

  该办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救助时,应先由法院审核救助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后提出救助额度建议,残联再根据具体案件、残疾当事人状况,对救助额度建议进行审批,确定救助额度后予以发放。

  据了解,该残疾人司法救助基金使用范围仅限于办理涉法涉诉信访等个案司法救助,不包括司法救助的其他开支。全年基金额度为5万元,当年余额自动转入下一年度。救助金额以小额为主,一般不超过5000元。

 

原标题: 温岭残疾人司法救助又多了一条路

标签: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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