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夏至,气温不断升高,前几日,我市气温已经上升到35℃以上。高温的到来,也引发了市民对于高温补贴的关注。近日,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做好高温期间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广大职工平安度夏。(7月3日《台州晚报》第3版)
天气炎热,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而人社部等四部门也在3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据了解,自6、7月份以来,全国多地的高温津贴进入发放期,可关乎劳动者权益的“高温补贴”却依然面临着尴尬。一方面是难调整,多个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未涨,有的地区甚至还在用10年前的标准;另一方面则是难落实。一些基层劳动者对高温补贴一事并不知情;一些高温劳动者对“高温补贴”有所了解,却不敢向企业讨要。而更多的企业却是装聋作哑,故意不发“高温补贴”。
关于高温之下的劳动保障政策,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的是《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这是2012年6月份发布并实施的。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而高温津贴具体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因此各地在标准方面存在着差异,这本很正常,但要按规定进行适时调整,不能还沿用几年前的标准,更重要的是要落实到位,不能不了了之。
现在发放“高温津贴”多寄望于企业的“良心”,这显然与执行力弱有关。要想让“高温补贴”凉爽职工的心,第一,“高温维权”要有法可依,应将高温津贴等高温劳动保护措施列入《劳动法》,提高执行效力;第二,维权渠道要畅通,职工若拿不到“高温补贴”,能够很方便维权;第三,要提高违规成本,要把发放“高温补贴”纳入到企业的诚信体系,不发放“高温津贴”要被纳入“黑名单”,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第四,要提高监督力量。要明确相关责任人;第五,要有一定的化解之道。比如,让企业提前缴纳带有保证性质的备用金,对于查到不按时发放的,可用备用金代发。
其实,“高温补贴”面临的问题年年差不多,且多停留于“嘴巴”上,在行动上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高温补贴”和加班费也差不多,没有落实到位的企业太多,这都是因为职工不够强势之故,也与法律执行力弱有关。
原标题: 能落实的才叫“高温补贴”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台州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