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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件环境污染案,9件和电镀厂有关
2015年06月27日 来源: 台州晚报 张洁

  昨天(6月26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环境犯罪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打击环境犯罪9件典型案例。

  据市中院相关人员介绍,自2013年6月最高院、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我市法院受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大幅上升:201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件3人;201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件3人;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85件172人;2015年1月至4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37件76人。

  “全市法院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依法判处高额罚金,也体现了对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的从严打击。”据介绍,为做好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司法工作,市中院在今年3月份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联合制定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席会议纪要》,就“环境污染犯罪打击的对象”、“构罪问题”、“污染物种属确定”等进行了规定。

  据了解,我市审理的污染环境案件主要有“水体为重要犯罪对象”、“犯罪性质恶劣”、“造成公私财产损失巨大”、“污染物产生企业及其经营业主为主要获利者”等特点。

  “从审结的案件看,90%以上的案件都跟电镀加工经营业主没有按照环保要求处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有关,在个别案件中,重金属的含量甚至超过国家或省级规定排放标准的上千倍,导致严重污染环境。不仅如此,就直接损失不说,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动辄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每次为环境污染进行评估所支出的费用就需15万元以上。”

原标题: 10件环境污染案,9件和电镀厂有关

标签: 污染 环境 案件 电镀厂 犯罪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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