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区公交专用车道使用规定的通告
2015年06月24日
来源:
台州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后台州市区公交专用车道的使用管理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交专用道供公交车辆通行,同时允许校车、客运班车以及单位和企业大中型固定班车(悬挂黄色号牌)载客时借道通行。
二、公交专用车道的运行时段为法定工作日7:30至8:30和17:00至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公交专用车道(设置在单行道路上的除外)可以允许其他机动车辆借道通行。
三、在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按照顺序行驶,在行经交叉路口时,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提前驶入导向车道。其他车辆需通过公交专用车道进出道路时,应当让行公交专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
四、公交专用道实行电子监控,对非法占用公交车道通行和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通行规定,维护良好的通行秩序。
五、本通告自2015年6月30日起施行,原发布的有关公交专用车道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台州市公安局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6月23日
原标题: 关于调整市区公交专用车道使用规定的通告
标签:
专用 专用车 公交 用车 车道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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