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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元 我市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罚单
2015年06月18日 来源: 台州商报 记者 李平

  今年1月1日起,新环保法开始实施,新环保法因赋予环保部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新监管手段,也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6月16日,椒江环保分局对辖区内一家医化企业开出了“按日计罚”环保罚单,这在台州范围内尚属首例。而这家企业将面临35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5月13日,椒江环保分局联合市环境监测站对医化园区一些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浙江丽晶化学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周边恶臭较明显,随即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该公司废气末端处理设施RTO排放口采集了气样。

  5月26日,检测结果显示,气样中恶臭(无量纲)和非甲烷总烃指标超标。当天,椒江环保分局就对该企业涉嫌废气超标排放进行立案调查,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当天,我们同时明确告知当事人如仍继续违法排污,将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椒江环保分局环保所副所长张康说。

  6月1日下午,椒江环保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对该企业违法行为改正情况组织复查,再次对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进行取样。

  “这次检测结果显示,上次超标的两个指标还是超标,超标情况比上一次更加明显。”张康说,在第一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后,该企业并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其超标违法行为仍在继续。

  “根据‘按日计罚’相关规定要求,自责令改正文书送达之日的次日起至再次发现违法行为之日止累计计算罚金,5月27到6月1日,中间一共6天,以该企业首次违法处罚5万元计算,实际累计6天违法排放,应按日连续处罚其30万元。”张康介绍,因此这家企业将面临35万元的罚款。

  经过相应执法程序之后,6月16日,椒江环保分局对该企业5月13日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复查发现的继续超标排污行为下达按日连续处罚停止告知书,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下发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其进行一个月的停产整治。

  “新环保法出台之前,针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我们只能对单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一次罚款行为对于企业来说不痛不痒,按日计罚,则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更具威慑力。”张康说。

  据了解,下阶段椒江环保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如其停产整治后废气仍超标排放,将依法严厉查处。

原标题: 35万元 我市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罚单

标签: 环保 企业 违法 行为 超标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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