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会吧,就带这么一把弹簧小刀就违法了,弄错了吧?”近日,黄岩一男子因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出行,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并且被黄岩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
这名男子叫王某,44岁,是黄岩区头陀镇人。一向习惯晚睡的王某,总喜欢深夜在街头闲逛。考虑到夜里不安全,担心出门会“摊上事儿”,他还特地备了一把弹簧刀随身携带。
当天凌晨,王某来到黄岩区西城街道西客站旁“溜达”。步行至西客站南面路段时,遇到了迎面走来的巡逻民警。一个男子,凌晨2点,孤身在街头,民警觉得略有可疑,于是上前进行盘问,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没想到居然在其裤袋里发现了一把长约17厘米的银色弹簧刀。
被民警带回派出所的王某觉得一头雾水。自己这把刀是防身用的,因为觉得刀样式不错,平时经常带在身边。他不以为然地表示:“我带刀只是为了防身,难道这也违法?”
民警说,随身携带刀具出门还真是违法的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头陀派出所民警表示,近阶段已经查处了数起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案件。大部分人对管制刀具的界定很模糊,认为只要不用作违法犯罪就可以了。殊不知携带管制器具行为的本身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即便你没伤人,但是行为上已经属于违法,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头陀派出所民警提醒市民,请做到安全、健康出行,切勿随身携带危险物品。此外,平时多学一些法律知识,避免吃了不懂法的亏。
记者金珍娇通讯员蔡盈莹
原标题: 随身携带管制刀具没有伤人也违法 男子带刀出行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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