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世界海洋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海洋局,对我市主要水产品批发市场及重点餐饮单位进行了约谈,并签订了“禁渔期”不出售违法渔获物的承诺书,从流通环节入手打击非法捕捞现象。
今年是我省启动修复振兴浙江渔场3年计划的第二年,我市已经基本处理完毕“三无”船舶,从捕捞源头对非法捕捞进行了打击。
今年6月1日到9月16日,东海进入为期三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所有休渔渔船都应该进港停泊。不过,在不少市场,依然可以看到有“筷子大的带鱼、纽扣大的鲳鱼”在违法进行销售。
“没有买卖就没有捕捞,这次约谈,我们把市里主要的水产品批发市场,三区主要的中心菜场,以及主要餐饮单位,都叫到现场,要求他们签订承诺书,保证不出售违法渔获物。”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毕武说。
对于禁渔期间擅自离港违禁捕捞的渔船,海洋渔业局将依法对其处以没收渔获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渔具、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按规定扣减今年的柴油补贴或不予补贴。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捕捞的渔获物规格,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鱼的大小,海洋渔业部门也做出了规定。以鲳鱼为例,要求渔船捕捞的鲳鱼体重要大于90克,叉长(鱼头到鱼尾叉)大于140毫米。
而出售非法渔获物的市场和餐饮单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旦发现一个将查处一个,对于屡教不改的,将会进行严肃处理,要求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真正做到让市民‘买不到,吃不到’非法渔获物,那么也就没人愿意冒这么大风险进行捕捞,这样非法捕捞的现象就会减少。”毕武说。
如果市民在买菜或者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发现类似的非法渔获物,可以向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也可以拨打967201向海洋渔业部门进行举报。
原标题: “纽扣大的鲳鱼、筷子大的带鱼”不准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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