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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发放首笔个体工商户公积金贷款
2015年06月02日 来源: 台州商报 张婷婷

  近日,温岭个体工商户陈先生领到了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据了解,此为台州发放的首笔个体工商户公积金贷款。

  陈先生是温岭一家购物中心服装店老板,夫妻两人勤劳能干,生意做得也不错。两年前,他们在温岭市区用商业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去年11月,在了解到温岭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时,陈先生夫妻俩立马办理了公积金缴存。

  到今年5月,陈先生夫妻俩公积金缴存已满6个月。按照规定,他们可以把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到公积金贷款,共50万元。根据最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陈先生的贷款分9年还清,则可以享受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3.75%。粗略计算,其每月将可以少还房贷454.8元。

  去年9月,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台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提出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缴存公积金。公积金贷款不再是企事业单位的专享福利。

  该文件规定,只要在台州市辖区域内,有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均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台州市级和温岭为全市试点。

  “经过这段时间的试点,我们于今年5月对原先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放宽了部分条件。也把这项政策向全市推广,希望有更多的台州市民可以享受到公积金的福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原标题: 台州发放首笔个体工商户公积金贷款

标签: 个体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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