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5月25日讯(记者赵静) 为方便群众解决轻微交通事故,完善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2015年5月25日,地处椒江葭沚大转盘的台州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揭牌成立。
为什么要成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什么样的交通事故符合快速处理条件?带着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台州市交通警察局事故大队教导员王熙告诉记者:“‘在路上堵了将近半个小时,挪到前面一看,竟然只是两辆车一点小刮擦。’这种情况我们在路上时有遇到。台州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的投入使用,就是为了有效缓解‘小事故,大堵车’的交管顽疾。该中心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多家财产保险公司成立,集事故处理、民事调解、司法援助、保险理赔于一体。”
快速处理中心受理范围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即“人未伤车能动,财产损失在5万元以下”、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在台州经济开发区发生的仅涉及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到快速处理中心办理定损赔偿事宜。

记者跟随参观台州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时发现,中心设置了事故处理窗口和数家财产保险公司各自独立服务窗口,免去了市民办事的往返奔波,可直接在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窗口进行业务办理,实现了“快速处理中心定责、勘验、定损、理赔一条龙服务”。
25日早上8点30分,台州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的服务大厅,各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都已经就位,随时准备为客户提供服务。揭牌仪式过后,“快处中心”处理了首起轻微事故。
原标题: 缓解拥堵出新举措,台州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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