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制售包括古驰、雷朋、彪马、阿玛尼等在内的假名牌眼镜,瓯海潘桥一加工场被捣毁。昨天上午,该加工场老板、老板娘假冒注册商标案在瓯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中,该加工场老板说,他制售这些眼镜每副成本只要1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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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厂内查获万副冒牌眼镜
被告人吴某,江西籍男子,10多年前来温务工。吴某的妻子曹某则在瑞安眼镜行业打工,已有17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4月以来,吴某、曹某在未取得彪马、耐克、古驰、雷朋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在位于瓯海潘桥街道焦下村一眼镜配件加工场内,将印有这些注册商标的眼镜配件进行加工组装,用于出售牟利。
去年4月16日,瓯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加工场进行检查时,查获假冒的彪马、耐克、古驰、雷朋等名牌成品眼镜1万多副。这些冒牌眼镜可以以假乱真,普通消费者凭肉眼难以区分。经鉴定,涉案的这些冒牌眼镜标值1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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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眼镜未售出一副即被查
在昨天的法庭上,吴某、曹某均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意见,并表示认罪。
吴某交代,2013年底,他与妻子曹某在瓯海潘桥街道焦下村租房子开了这家眼镜加工场,他负责生产经营,曹某负责管人事,并招了20多名工人。加工场在去年3月正式开工。一开始,他们生产的眼镜没有带任何商标。
吴某说,在去年4月的一天,一个台州人向他推销多种印有彪马、耐克、古驰、雷朋等商标的眼镜脚,并告诉他生产这些眼镜,到时会有外国人上门收购,生意会很好。
吴某和曹某一听就心动了。最后,吴某夫妇以每副0.6元的价格,向这个台州人购买了1万多副印有这些品牌的眼镜脚,之后就以这些眼镜脚加工成品眼镜。
吴某称,组装这样一副名牌眼镜成本在1元左右,组装好后准备以每副2.5元至3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然而,令吴某夫妇想不到的是,眼镜一副还未卖出,就被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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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被告人请求法庭从轻发落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吴某、曹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他们的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犯罪情节,公诉人建议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年至4年、曹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2年6个月,并处罚金。
辩护律师则称,吴某和曹某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被一时利益蒙住眼睛,他们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而且是初犯、偶犯,应予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缓刑。
“我们没认识几个字,也不认得这些品牌,只想赚几个钱,以后不会再做这事了……”在最后陈述阶段,吴某、曹某请求法庭能从轻发落。
昨天,瓯海法院就此案未作当庭宣判。
原标题: 一加工场制售假名牌眼镜 组装一副假雷朋成本一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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