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形月家的车子被砸。

张卫平妻子签字的10万元暂支条。
有市民反映,临海市白水洋镇桥西村出现荒唐事——
镇里表示,查实后将追回集体资金
日前,临海张女士向本报“民情365”反映,在临海白水洋镇,一村民伤人砸车之后,村里为“安抚”他,居然给了他10万元“精神损失费”,希望有关部门追查这笔集体资金发放。伤人砸车后还有钱拿,真有这样的荒唐事?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事件
宅基地分配争执引发伤人砸车事件
临海市白水洋镇桥西村由4个自然村组成。据村民介绍,2014年,隶属于桥西村的上园头和戴庄两个自然村,根据规划进行村民宅基地分配。
当年6月13日,上园头自然村在村里召开建房户会议。在开会讨论时,村里分房小组的张卫平与80多岁的村民张庆祥起了争执。
“你一个年轻人,跟八九十岁的老头老太争吵,说得过去吗?”当时,张庆祥的孙子张形月和张莹兵也在现场,他们觉得张卫平不该与爷爷争吵,就上前质问。张莹兵说:“我爷爷岁数大,可能有点激动,但年轻人应该尊重老人呀。”
随后,双方发生了口角和肢体冲突,虽然时间不到两分钟,但张形月头部和手指被不同程度砸伤,张形月兄弟俩也承认动手打了对方。
据张女士介绍,在现场村民的劝阻下,打架事件眼看已经平息下来,张形月等人发动汽车准备离开。这时,张卫平觉得不解气,拿起一把锄头,将张形月的车子连砸了几下,车子被砸出几个大洞。
昨天,记者联系上张卫平,他也讲述了当时打架的经过。他说:“他们人多势众,我才是真正吃亏了。”
张卫平说,有关宅基地分配问题,他与老人争执时,老人两个孙子先冲进会场,用椅子敲打他的头部和背部,致使他的额头和鼻梁受伤严重,他是被迫防卫的。之后他在医院还医治了半个多月。同时,他还认为张形月的手指是双方扭打中自己误伤的。“我如果因此坐牢,我觉得自己是冤枉的。”
那又为何要砸张形月的车子?张卫平解释说,打架后,对方仗着人多,又再次威胁他人身安全,他才冲出去砸车的。
双方有关打架的细节和起因,各自有不同的说法。村民报警后,当地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并进行了调查。
2015年2月,临海市公安局向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具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表明,行为人张卫平将张形月家一辆白色雷克萨斯汽车挡风玻璃等用锄头砸碎,并且在打架过程中,张卫平用凳子将张形月的手指掼伤。经鉴定,车辆损失价格为11629元,张形月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
迄今,法院尚未公开审理这起案件。
调查
从村里领了10万元“精神损失费”
而事实上,打架事件发生后,在当地公安部门调查结论出具之前,村里却发生了一件让村民不解的事。
据桥西村一村民透露,事情发生后,张卫平从村里拿走了1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如果他因此事坐牢,村里会支付给他每月5000元的工资。
记者到村会计邬才喜家了解情况。“书记和村长都签字了的。”在邬才喜家,记者看到了2014年12月11日支出10万元的暂支条,上面署名是蔡某某,下面有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两人的共同签名。
记者了解到,签字领钱的蔡某某是张卫平的妻子。同时,记者还发现另一张张卫平于2015年3月25日向桥西村戴庄和上园头村借款4万元的借条,上面也有村委会主任的签名。
那么,这些款项是怎么产生的?为何张卫平能够拿到自然村的集体资金呢?
“为什么村里要拿10万元给他呢?”
“那是吵架时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那么说,坐牢再发给他5000元每个月,也是你们村里决定的吗?”
“是大家集体讨论的。”
……
这是记者与村主任的一番对白。
不但村主任证实了这10万元的去向,村党支部书记也同样承认,张卫平拿钱是自然村决定的,与行政村无关。记者还了解到,在讨论时,张本人也在场,关于他的“精神损失费”和“坐牢工资”,居然还放在双港办事处进行协商讨论,当时还有办事处工作人员执笔记录。但办事处工作人员否认自己在讨论时发表过意见,说是村干部自行决定这样做的。
但张卫平本人并不承认“精神损失费”的说法。他说,这10万元钱,是他家里困难,向集体暂时借用的。不过,他也认为,因他曾当过村里主要干部,这次义务协助村里落实宅基地分配是无偿的,结果却发生打架,或许因此坐牢。他家的损失,村里应该给予补偿,但不是“精神损失费”。
反馈
镇里表示,“精神损失费”查实后,将责令追回
自然村集体资金被挪用的事情在村里传开后,很多村民表示质疑和不满。
桥西村村民认为,伤人砸车,是个人行为,村里怎么能拿钱安慰他呢。“两边起摩擦,打起来了,钞票支付给他,哪有道理啊,这不是支持他打架吗?”村里一位老干部表示很不理解。
调查中,也有一些村民对张卫平表示同情,认为双方不该动手。
对于桥西村部分干部和村民动用集体资金“安抚”张卫平的事件,双港办事处是否知情呢?
后来,记者电话联系上双港办事处一位负责人,他否认了“精神损失费”的说法。不过他表示,如果村里集体资金挪用的,必须要上交回来。
临海市白水洋镇主要负责人也告诉记者,这10万元应该还没有入账的,但即使这样,也必须责令收回。“没有什么好疑问的,毕竟打架是个人行为,尽管出发点可能为工作,但工作不是让你打架,无论经济、民事、刑事责任,都得自己承担,10万元拿出去不合适。”
昨天,临海白水洋镇有关干部致电记者,镇里正在认真调查和处理这起事,认定被“暂支”的10万元钱,是不合规的,肯定会被追回。
原标题: 村民打架,村里给10万“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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