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去世23年的婆婆开死亡证明,年近七旬的沈阳市民何荔枝从2014年10月开始,跑了7个月7个单位也没办妥。经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特事特办”,何荔枝近日终于拿到了这份死亡证明。
“2013年下半年,我家房子动迁,当时房证上写的是老伴的名字。2014年1月老伴突然去世。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得去公证处改名才能办理回迁房的房证。”何荔枝说。
变更房产证确实需要死亡23年的公婆的死亡证明吗?这是不是工作人员故意刁难?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晓兵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公证处出具的是继承公证用来证明继承人是谁,因此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材料都不能少。而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何荔枝想要继承丈夫的房产,必须出具丈夫父母的死亡证明。
记者调查发现,生活中类似这种必须的证明还有不少,独生子女证明就是其中之一。单独二孩政策放开后,不少打算生二胎的夫妻发现,由于独生子女证明遗失等原因,被“开证明”难住了。
一边是法律规定必须执行,一边是办点事跑断腿也难以“自证其明”,“证明窘境”既增加行政管理成本,也增加了老百姓的“办事成本”。记者调查,造成“证明难”一个重要原因是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共享壁垒重重,为了办一个证明,需要办更多证明。
北京市委讲师团顾问刘景山指出,根治“证明困境”,要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把老百姓从证明中解放出来也是保障民生。
原标题: 还有多少“抓瞎证明”困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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