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人”:莫名其妙,谁是“小安”?
律师:内容已经涉嫌诽谤,可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昨日,路桥市民易先生反映在路桥夜市附近,前两天好几处显眼的地方出现了一张用词极不文雅的“寻人启事”,上面使用了“招摇撞骗”、“溜冰”、“染有性病”等语言形容被找对象,更让人惊讶的是,注明为“家人寻找,知情者当面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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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启事”内容不雅引人关注
昨天下午,记者在路桥夜市东大门看到了这张“寻人启事”,贴在入口处的宣传栏上,非常显眼。
“寻人启事”上有两张女孩的正面照片,下方附有一段文字描述,用词极为不雅:该女长期混迹于娱乐场所,招摇撞骗,以及陪人溜冰。期间还有小偷小摸,多次以谈恋爱为名骗取男人的财物,并染有性病、梅毒。现家人四处寻找,有知情者联系我们!当面酬谢!
对于这份“寻人启事”,附近不少夜市摊主表示“出现得很突然”,并没有看到张贴人。与此同时,对于“寻人启事”中的女孩,也无人知道是谁。
“这个宣传栏经常有人来张贴宣传单,夜市来来往往的人很多,根本没有人会注意贴单子的人。”一位摊主说道。
记者在夜市附近走了一圈,共发现了3张这样的“寻人启事”。不过,易先生告诉记者,前天在夜市周边至少有10处地方张贴了这种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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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是谁?“联系人”感到莫名其妙
对于“寻人启事”的文字部分,大多夜市摊主感到奇怪。哪有亲人会用“招摇撞骗,染有性病、梅毒”等词来形容自己的家人。
“一看就不是家里人张贴的。”易先生说,如果真是家里人想出这种办法找亲人,只能用“脑残”来形容了。
“这姑娘看上去这么年轻,我估计是感情纠纷吧。可能是男方报复,才贴出了这样的寻人启事。”一位摊主说。
那么,张贴人到底是谁?为何张贴?记者拨通了“寻人启事”下方的一个手机号码,一名男子接听了电话。
记者:“请问路桥街头的那张寻人启事是您贴的吗?”
男子:“不是我贴的。”
记者:“那怎么上面留下的联系方式是你的?”
男子:“我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记者:“那你认识上面的寻找对象小安吗?”
男子:“不认识。”
随后,男子表示,这两天有好几个人打电话询问此事,他还处于莫名其妙的状态,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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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寻人启事”已涉嫌诽谤
在街头、闹市区张贴这样一张具有侮辱性词语的“寻人启事”是否妥当,记者咨询了浙江晓法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正观。
陈律师表示,不管是广告还是寻人启事,肯定是不能用此类侮辱性词语的,从路桥夜市的这张“寻人启事”来看,当事人已经涉嫌诽谤行为了,“被寻找”者可以向公安部门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贴者这样的行为是极不妥当的,不管是恶作剧抑或是真的想要找人,都不应该通过这样的明目张胆、言辞不雅的寻找方式,这会带来极大的麻烦,被寻找人甚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名誉赔偿。”陈律师说。
原标题: 路桥街头突现不雅“寻人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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