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由市交通警察局和市保险行业联合发布的《台州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方法》)正式实施。其实,在新的《处理方法》实施之前,椒江、黄岩、路桥三区的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已经开始为市民服务,保险公司和交警共同进驻,为驾驶员提供定责、定损一站式服务。
5月4日、5日两天,记者来到市区交通快速处理椒江服务中心,采访了几起轻微物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通过还原事故,和广大车主一起了解《处理方法》新在哪里。
单车损失额提高至1万元以下
短短十几分钟,丁先生的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在椒江服务中心处理完毕。
5月5日,在台州经济开发区东环大道与开元路交叉路口往北20米处,丁先生驾驶的轿车由北向南行驶,因刹车不及,撞上前方等待红绿灯的车辆,造成四车追尾。由于车速较慢,没有人员伤亡,仅发生碰撞的车辆出现轻微损伤。
“因刹车不及造成的交通事故很普遍,根据这起事故的情况,符合《处理办法》的规定。”椒江服务中心民警吴国庆告诉记者,事故双方当事人就可以直接按照快速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高档轿车随处可见,有时一次轻微的碰撞,保险公司定损额就会超过3000元。”丁先生说,定损金额上限的提高,可以更好地适应日常的轻微交通事故,缩短处理时间,也能更早拿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小贴士:
《处理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所称的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失且单车损失额在1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此前,2008年实施的《台州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单车损失额在3000元以下。
6种情况需等交警处理
吴国庆介绍,《处理方法》在方便车主的同时,也减少了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交通堵塞,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但他提醒广大车主,并不适用于所有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
4月21日,陈先生驾驶轿车由北向南行驶,途经台州经济开发区广场南路鑫泰广场时,与一辆由西向南右转弯的轿车发生碰撞。陈先生酒精测试结果为30.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扣12分的处罚。
“《处理方法》明确规定6种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不得自行撤离现场并自行协商处理,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等候交警处理。”吴国庆说,这起事故中,驾驶员陈先生酒后驾驶正是其中的一种情况,即使是轻微物损,也不能擅自快速处理。
小贴士:
为防止发生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后造成交通拥堵,事故当事人可先行在现场用手机拍照取证。在拍照取证后,应当迅速将车辆移至附近不影响交通的地点,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凭证后,立即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约定到就近快处快赔服务中心集中定损。不过,《处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等候交警处理:一、机动车无牌号、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保险标志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四、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并造成损失的;六、发现对方有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持有假牌、假证嫌疑的。
原标题: 遇到轻微事故,你可以这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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