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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乱倒建筑垃圾,不幸砸死路人
2015年05月06日 来源: 台州晚报

  三门一农妇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

  “就是说,你在楼上打扫建筑垃圾,倒下来的时候砸到了别人,导致她重伤甚至死亡,是吗?”

  法庭上,54岁的郑慧(化名)穿着件红色的格子衬衫,留着齐耳的短发。做了半辈子农民,她听不懂普通话,所以也听不懂公诉人的举证。法官一边用普通话发问,一边用三门方言解释给她听。

  “是这样的,我这个人都不识字的,只要不判得我太委屈我都可以。”郑慧说。

  高楼倾倒建筑垃圾,过路人不幸致死

  郑慧是三门本地人,除了务农,她平日里会帮承包工地的叶军(化名)打打零工,主要的任务就是清扫建筑垃圾。

  2014年5月15日上午6点半左右,叶军给郑慧打电话,让她去清扫一下楼顶。于是,郑慧骑着电瓶车,带着铁铲和扫把来到下谢村叶军承包的一楼栋,开始打扫起八楼楼顶的混泥土残渣等建筑垃圾。

  “我是先从中间往两边扫,再将两边的扫进来,扫成一堆一堆,每堆小点的有两三铁铲那么多,大点的一堆有四五铲的样子。打扫一段后,就用铲子将垃圾直接倾倒到一楼地面,然后再继续打扫。”郑慧回忆说。

  清扫任务完成大半时,郑慧感到有些疲惫,速度也开始放慢,当她铲了一铲垃圾准备往楼下倒时,伸头一看突然发现有人面朝地趴在楼底。郑慧慌忙跑到楼下,发现对方头部血流不止。“那人头顶处有个蛮大的洞,还在流血,还能发出‘哼哼’声”,郑慧吓坏了,她拿出一张纸币贴在伤者的伤口并用手捂住,给叶军打了电话。叶军急忙赶到现场,并拨打了“120”,但伤者却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受害人顶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颅内见硬膜下血肿,广泛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伤,系钝器砸伤致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

  清扫工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

  “我一直帮叶军做小工,大概有十余年了,工钱从35元一天开始做到现在的130元一天。一直都是这样倾倒垃圾,没有出过事故,我也没想到会伤到人……”郑慧在对公安人员供述时说道。

  案发后,郑慧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承包商叶军坦言,他也知道按照行业规定,“建筑垃圾应该是用吊机吊下来或者是人工搬运下来的”。但为了省钱省力,增加利润,心存侥幸的叶军就让郑慧直接将垃圾从楼上倾倒下来。

  经三门海游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受害人家属与叶军、建筑楼联建户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叶军、建筑楼联建户共赔偿给受害人家属各项费用共计45万元,其中叶军负担35万元,包含小工郑慧赔偿部分,建筑楼联建户负担10万元。

  昨天下午,三门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慧因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但被告人郑慧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予以适用缓刑,遂作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郑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记者张洁通讯员毛林飞陈啸

 

原标题: 高楼乱倒建筑垃圾,不幸砸死路人

标签: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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