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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老汉烧草灰引山火领刑3年
2015年04月02日 来源: 台州晚报 通讯员 应雨轩 记者 张洁

  为了种文旦,玉环一56岁老汉李某某在山上烧草灰,但没想到一把火引发了一场大面积的森林山火,从玉环烧到了温岭,持续了3日之久。昨日,玉环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

  据玉环县人民法院相关人员介绍,家住玉环县清港镇的李某某今年56岁,初中文化,平时在厂里打工,空闲时在家种地。1月11日,李某某在玉环县清港镇中赵村杨梅坑山边烧草灰,不慎引发了山火,造成玉环清港镇及温岭市城南镇多处山林被焚。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面积4161.9亩。

  1月11日下午,李某某主动到玉环县林业特产局,说明自己引发火灾的经过。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某因疏忽引发火灾,造成严重结果,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法院相关人员由此提醒市民:“清明节前后也是火灾频发的阶段,市民要提高警惕。”

原标题: 玉环老汉烧草灰引山火领刑3年

标签: 草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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