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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禁放烟花爆竹 金清男子办丧事放鞭炮被拘5日
2015年04月02日 来源: 台州晚报 张洁

  3月27日,路桥区金清镇的男子吴某某因被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金清派出所处以5日行政拘留。3月30日下午,徐某主动到金清派出所投案,称3月27日当天烟花爆竹的违规燃放“错在自己”,主要是因为自己给父亲办丧事引起的。在明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自己仍叫朋友吴某某来帮忙,让他在送葬路上燃放烟花爆竹。

  据路桥治安大队民警王从福介绍,3月27日路桥公安分局金清派出所接到举报,称金清大道客运中心至黄金海岸小区段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赶往现场,抓获了涉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吴某某,吴某某承认自己燃放了鞭炮,虽然徐某事后说明原因,但吴某某因参与了违规行为,吴某某仍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而徐某也同样被处以5日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市民,“清明将至,烟花爆竹仍然在禁放期,违规燃放容易导致森林火灾等险情,而公安等有关部门也将继续查处烟花爆竹的非法燃放,并加强清明期间的打击力度,违者将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

  另外,路桥区近日发布了一个“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其中明确指出,“违反通告禁止规定,在森林禁火期内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动,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同时,在此期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等。

原标题: 金清男子办丧事放鞭炮被拘5日

标签: 烟花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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